經調閱備份文章,原文節錄如下:
◎工作時間: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blog.roodo.com/part_time/archives/13669447.html
→1.9/23-9/30 早班AMO8:00-PM20:00(內含用餐2小時)
2.9/23-9/30 晚班PM20:00-AM08:00(內含用餐2小時)
依勞基法規章,凡工時超過8小時者,起算加班費.前2小時*1.33倍/第3小時*1.66倍
◎薪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blog.roodo.com/part_time/archives/13669485.html
→1.日班 機械清潔人員$800/日、機謝組立人員$1100/日
2.晚班 機械清潔人員$1000/日、機謝組立人員$1300/日
由前後文義推斷,「$800/日」是為單日全天薪水 800 元,
20-8=12,12-2(扣除用餐時間)=10,故 smart1988 之計算方式無誤,
若原雇主確有另外計算加班費用,
薪資部分建議以「時薪+超時薪資」或「全日薪(包含超時薪資)」方式表達,
以免造成板友及板主群審核之誤會。
全案維持 smart1988 判決,若對判決有疑義可至 L_Lifejob 上訴。
weedyc @ part-ti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47.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