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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2o1125 信箱]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標題: Re: 劣文退回(無底薪)[北部] 網拍面交工讀生 淡水 時間: Sun Oct 10 12:01:55 2010 你都申訴了 那就等另一個板主裁決阿:) ※ 引述《h2o1125 (獵人與羔羊)》之銘言: : 所以現在請問你這個版主要怎麼處理 : 我的文章自認很明確的說明了 : 就像如果有人要徵手工貼標籤 一件正常人約5秒 一件薪水5角 : 然後在內文中附註 正常人平均約5秒 實際工時因每個人手腳快慢不同 : 照你的邏輯 你是不是要說 如果打工者小兒麻痺做比較慢的話 無法達到最低工資 : 違反版規所以劣退 : 你覺得這種邏輯通嗎 工時換成面交時間而已 : ※ 引述《smart1988 (蒼穹)》之銘言: : : 那麼我把劣文原因更正 : : 更正前之原因:無底薪 : : 更正後之原因:薪資不明 : : 你的原文寫「一件"平均"至少30元」 : : 平均是甚麼意思? : : 和距離有關還是怎樣的? : : 麻煩解釋清楚 : : 如果兩位板主都認為可以的話 : : 那你的劣文就拿掉 : : 如果依舊讓我們認為薪資不明,那那就照舊 : : 如果你認為自己沒有薪資不明,那請申訴 : : 無底薪的部分我接受你的說法,但薪資不明的地方還是違規 : : 另外就是工時的地方 : : 5~10分鐘是指從家裡拿貨->交給買家->回到家總共5~10分鐘 : : 還是只算從家裡到和買家約定的地點需要5~10分鐘? : : 這部分也必須講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37.2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8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