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2o1125 信箱]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標題: Re: 劣文退回(無底薪)[北部] 網拍面交工讀生 淡水
時間: Sat Oct 9 23:29:02 2010
既然你認為你沒錯
那就請投訴吧:)
※ 引述《h2o1125 (獵人與羔羊)》之銘言:
: ※ 引述《smart1988 (蒼穹)》之銘言:
: : 當然可以論件計酬
: : 但別忘了勞基法規定基本底薪95/hr
: : 你這項工作只說明一件5~10分
: : 而且還有交通工具或地方遠近的限制
: 來啦 讓小弟跟你解釋勞基法
: 勞基法規定論件計酬需載明工資
: 我的文章很明確就跟你說了 一件面交不超過10分鐘
: 你面交要超過十分鐘的我也不會錄取 因為錄取我會違反勞基法
: 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
: 我們平均一件最少30元的酬勞 如果最長10分鐘來算
: 一小時也有180元 這已經遠超過基本工資了
: 你不能因為 我寫說 視個人住遠近就說我違反勞基法
: 違反勞基法的條件在於 論件計酬低於最低工資 或是時數不明
: 我都很明確跟你說最多10分鐘了 且單位工資在合理範圍 時數不明是絕對不會違反的
: 要說低於基本工資那更是可笑 你真的懂法律嗎
: 法律不是你覺得怎樣就是怎樣 按條文辦事好嗎
: : 另外是否是一件作完緊接著處理下一件
: : 在我看來似乎好像是偶爾跑個一兩趟這樣
: 我有放大好幾倍嗎 我是照我們平均下來的時薪算的有錯嗎
: 我就說這個工作不會賺很多錢 人家來應徵我也會這樣說
: 我不懂你是在幹麻 又沒違反版規 也沒違反勞基法
: 人家來應徵 我們又不會騙人 不開心你可以打電話問現在的工讀生
: 我的帳號google一下都有msn跟電話 還有其它工讀生的電話
: 人家來應徵干你什麼事 要應徵的覺得不划算那就不會做了
: 要工讀生花大把時間面交 我才累 這樣讓顧客等更久我又不是白痴
: 我沒違反版規 也沒違反勞基法 麻煩把我的文章復原 並移除劣文 謝謝
: : 如果因此把薪水放大好幾倍來看那恐怕不對吧
: : 這樣跟直銷那種薪水算法有甚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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