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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edyc (猴子)》之銘言: : 經審核原文及 smart1988 劣退理由之說明,判決如下: : 1. 不論什麼工作、什麼計薪方式,均需滿足基本時薪九十五元。 : 2. 單件工時不超過十分鐘,不代表一小時就會至少有六件。 : 另外平均單件薪資的三十元是怎麼來的? : 是在多少單位時間內以多少薪資總額除以多少件數? : 在此提供一種假設: : 第一天,一小時一件,本小時薪資四十元。 : 第二天,一小時六件,本小時薪資二百元。 : 第三天,一小時三件,本小時薪資六十元。 : 總共三小時,十件,薪資總額三百元,平均三十元。 : 但是第一天和第三天的時薪不達法定基本時薪,是為違法工作。 : 無保障基本時薪,只寫出平均單件薪資而無確實計薪方式,視為無底薪及薪資不明。 : 建議原雇主若有需要重新發文,請確實寫出「時薪」, : 或以「總薪資+總時數」之方式表明。 : 全案維持 smart1988 判決,若對判決有疑義可至 L_Lifejob 上訴。 : weedyc @ part-time 你看不懂中文嗎?? 我在文中都說了 版規一小時不到以一小時計 是針對時薪制或是單件工作才合理 不適合拿來解釋以件計薪的工作 你要這樣解釋 家庭手工一件正常人10秒內完成 工錢0.5塊 那你是不是要解釋成時薪0.5元 違反版規 劣退 這根本不合理不是嗎 打工版竟然把這個如果正常做都會超過基本時薪的工作劣退 你的第一天一小時一件就很可笑了 一小時一件 都說了以件計費 你用小時計幹麻?? 一件從出發到回家總共花不到10分鐘的工時 這樣也要用小時計? 那跑腿幫全都違反貴板板規跟勞基法了 法律不是這樣解釋的 我一開始都說了就不適用 該條你這樣解釋完全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你還偏要用該條來劣文 這不是自取其辱 告訴大家你根本完全都不懂法律 更別說懂勞基法 這個工作 很多打工者要應徵 因為沒事兼差 單位時薪又很高 你不信可以我可以給你們現在在做的工讀生電話 自行詢問 我是想說 連工作者都覺得這個工作很好了 還要劣文 不曉得你們在維護誰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89.167 ※ 編輯: h2o1125 來自: 218.168.85.155 (10/16 12:53)
korsg:你以為版皇會鳥你嗎? 某彩券業者都被當18禁永久水桶了 10/19 10:02
ipiscrh:沒看到新聞有報導,某電視劇演出小孩子去買彩卷都被罵到翻 10/19 15:10
ipiscrh:也引用說彩卷行是屬於18禁,只不過大家沒再管而已,照法規 10/19 15:11
ipiscrh:走,有錯嗎? 10/19 15:11
h2o1125:你又懂法規了 拿出來啊! 11/20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