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前幾日代友PO文徵求工讀生
卻只因沒有註明不會超時而被劣退
個人認為只是板主沒有搞清楚文義
未經查證就直接劣退
是否有執法過當的疑慮
在文章很多的板當板主確實不易
但劣退這不算小事,是一輩子跟著帳號的記錄
就這麼輕易沒有問過的情況下就直接劣退
非但表示著該板非常不平易近人
還突顯出該板主(smart1988)沒有用心管板
反正遇到文意不清的文章就直接劣退
這樣似乎不是一名板主該有的行為吧!
證據:
(一) 原文
: ◎工作時間:
: →8:00~18:00 (時間可議)
: 每週排班最少四天,需六日可配合上班
原本朋友要我轉貼的是"每天最多七小時"
(不會超過規定的時數,所以不註明加班費)
後來要PO之前他又跟我說,改為可議好了
避免有同學看到七小時會卻步
以為每天都要接近這時數
(二) 該板板主回信
: smart1988:
: 一天十小時未附加班費
: 勞基法24條
該店不是該板主認定的8~18點都要上班
飲料店也是會分早晚班的
不會把工讀生操到一天上十小時班
他們也是要上課的,打工本來就以不影響上課為主
如果該板主沒有這方面的常識,對這時數有所疑慮
可以先來信問嘛!這會花很多時間嗎?
之後我回信說明沒有加班這回事
請他取消劣文,卻只得到這回應
(三) 該板板主回信
: smart1988:
: 板主照板規劣文很超過嘛?
恩..我只能說..架子很大喔
分明就是誤會,還要用這種口氣回信
令我覺得十分不滿
請BM板管理者做出個中立的判決
並請當事人不要干涉判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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