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蒼穹)
看板part-timeBM
標題Re: [申訴] PT板主不當劣退
時間Mon Oct 11 23:51:54 2010
僅就你提出的信件往來作回覆
: 證據:
: (一) 原文
: : ◎工作時間:
: : →8:00~18:00 (時間可議)
: : 每週排班最少四天,需六日可配合上班
: 原本朋友要我轉貼的是"每天最多七小時"
: (不會超過規定的時數,所以不註明加班費)
: 後來要PO之前他又跟我說,改為可議好了
: 避免有同學看到七小時會卻步
: 以為每天都要接近這時數
你和你朋友私底下講了些甚麼,我看不到也聽不到。
: (二) 該板板主回信
: : smart1988:
: : 一天十小時未附加班費
: : 勞基法24條
: 該店不是該板主認定的8~18點都要上班
: 飲料店也是會分早晚班的
: 不會把工讀生操到一天上十小時班
: 他們也是要上課的,打工本來就以不影響上課為主
: 如果該板主沒有這方面的常識,對這時數有所疑慮
: 可以先來信問嘛!這會花很多時間嗎?
: 之後我回信說明沒有加班這回事
: 請他取消劣文,卻只得到這回應
: (三) 該板板主回信
: : smart1988:
: : 板主照板規劣文很超過嘛?
: 恩..我只能說..架子很大喔
: 分明就是誤會,還要用這種口氣回信
: 令我覺得十分不滿
: 請BM板管理者做出個中立的判決
: 並請當事人不要干涉判決,謝謝
我附上你前一封來信
***
viro72 (兔肥):
OK
我請朋友修正以後再重PO一次
但請問能否取消劣文?
感覺因為這種原因被判劣文有點超過..= ="
***
口氣方面既然隔著電腦螢幕,我就不多作解釋
但我提出「板主照板規劣文很超過嘛?」這問題只是單純反問你丟給我的一句抱怨
以上就是我的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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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31.139
→ viro72:這種回應就算答辯? 這不是擺明"我是板主 我最大"的意思嗎? 10/12 00:00
→ viro72:我已經解釋給你聽是誤會了 卻丟一句依板規劣退就要塞人嘴? 10/12 00:01
→ viro72:用新的板主會只丟這句當免死金牌? 10/12 00:02
→ viro72:況且我都註明"時間可議" 請問違反了什麼板規? 10/12 00:02
→ viro72:板規應該是用來約束惡意鬧板 或者過於情緒化行為者 10/12 00:04
→ viro72:而不是有文意不清的就直接做最嚴格處理吧?! 你的處罰只有一 10/12 00:06
→ viro72:種嗎? 就這麼沒心處理嗎? 10/12 00:06
→ viro72:我發那聞的問題只在沒有註明清楚最多幾小時 又不是違反勞基 10/12 00:07
→ viro72:法的超時加班沒加班費 請問違反了什麼板規? 10/12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