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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上禮拜發了篇徵求工讀的文章,卻被依版規1-1劣退 之後回信給版主說明那不是18禁場所卻"得不到任何回應!" (你好歹也告訴我應該要來這個版申訴吧!連理都不理是怎樣??) 雖然標題用的是bar 這點我承認是我的錯! 但是實際上他申請的執業名稱是"猴子餐飲店" 他並不是一個18禁的場所 12點以前他們也很歡迎所有年齡層的客人進入! 當然店裡也有販售非酒類的飲料及餐點 不過我們12點以後 也會趕未成年的客人走 但是你不能因為它有賣酒就認定他是18禁場所 哪個場所不是12點之後禁止未成年進入? 網咖 撞球場 甚至KTV 不也是12點之後禁止未成年進入 那他們是18禁場所嗎???? ps.這間店在沙鹿開十幾年了,算是個非常不錯且單純的地方 我只是很單純的看老板忙不過來想要幫忙而已! 連問都不問就劣退,這樣管版會不會太草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67.55
smart1988:本案由我審核 煩請附上證據 10/16 02:05
hitomi11:什麼證據? 原文? 10/16 02:08
smart1988:原文 以及板主未回應之信件往來 10/16 02:08
-- 作者 hitomi11 (瞳。) 看板 part-time 標題 [中部] 沙鹿靜宜monkey bar徵吧檯工讀生 時間 Fri Oct 8 14:04:00 2010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 → 0830pm -0330am ◎薪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blog.roodo.com/part_time/archives/13669485.html →100/HR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逕行劣退) →月中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北勢東路茶巷內的monkey (靠近英才路)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簡單吧檯工作 送酒簡單調酒跟 清理桌面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blog.roodo.com/part_time/archives/13679255.html → 猴子餐飲店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0939 169 296 陳先生 (請於下午五點後來電)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 但以電話通知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3-4人 補充事宜 ◎其他: → 這間小酒吧算是客層比較單純的 客人大多為附近的學生及熟客 想要學簡單的調酒 及 跟客人進退應對的人可以來看看:) 上班時間不需要喝酒!!! 這邊的老闆跟客人都很好相處 之前的工讀生也都是靜宜跟弘光的學生 但是因為畢業回家所以沒辦法繼續做 歡迎有笑容及勤勞的人加入我們 ◎通知: → 以電話通知面試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 請於上班時間前來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九五 → 沒有受訓時間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到為止 --- 作者 hitomi11 (瞳。) 標題 Re: 我不懂被列退的原因! 時間 Fri Oct 15 02:16:02 2010 ─────────────────────────────────────── 不好意思 那間店 並不是18禁場所 12點以前未滿18歲的人也可以進入 如果硬要說他是18禁場所 他在12點之後 的確是18禁 但是網咖不是也是這樣? 你能說網咖是18禁場所嗎? --- (沒有任何回應) ---- 作者 hitomi11 (瞳。) 標題 Re: 我不懂被列退的原因! 時間 Sat Oct 16 01:17:44 2010 ─────────────────────────────────────── hello 可以負責任一點嗎?? 自己犯的錯是要視而不見嗎?? 沒有回應的感覺很差耶!!! 就說那間店不是18禁場所了 不信自己來沙鹿看嘛 那間店都開十幾年了 雖然說是bar 但是比較像是茶店= =; 哪個場所過12點不是禁止未成年進入??? 你硬是要說18禁場所會不會太牽強??? --- (還是沒有任何回應) ---- 麻煩版主了 謝謝! ※ 編輯: hitomi11 來自: 220.131.67.55 (10/16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