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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CmRvO9J ] 作者: ghost4940 (雪山隧道"滑雪")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申訴] PT版主不當劣文 (deleted by smart1988) 時間: Sat Oct 23 00:39:50 2010 ※ 引述《weedyc (猴子)》之銘言: : 經調閱備份文章,該文標題為:[北部]南港中研院人文所 望眼鏡展售SG : SG 為 Show Girl 之簡稱,該詞限定僅為女性可應徵, : 然就徵才內容及工作性質來看,並非僅單一性別才可完成, : 故判定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 全案維持 smart1988 判決,若對判決有疑義可至 L_Lifejob 上訴。 : weedyc @ part-time 此判決跟上一篇因負責人打英文姓氏被劣文的申訴文章產生矛盾 我僅打SG就可以判定只要徵求女生,而那篇寫英文的姓氏版主卻認為他沒有寫清楚 無法認定正確的姓名是如何,版主根本依照個人喜惡,操弄法規 如此專權專政的執法方式,難以讓人信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38.53
smart1988:本案已結案 若對判決有疑義可至 L_Lifejob 上訴 10/23 00: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38.53
michaelliu:路過 嗯~~我在考慮幫你把文章寄給勞工局還是水果日報 10/27 02:44
michaelliu:違法還這樣 到時就算被罰大概又在那喊司法不公吧 自重! 10/27 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