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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很莫名其妙 不知道是因為已經劣2亂了陣腳 還是視現行板規於無物 都已經說這樣判決了 還要我依照去年前任板主標準來審 總之本案就是這樣判決不會變更 至於去年那篇 1.一切依"當時"規定處理 2.既然你已經申速到Pttlaw就不是我們所能處理 ※ 引述《poloyabi (poloyabi)》之銘言: : 事由:前二天我被版主劣文 : 我想說 我確實沒有好好看板規 : 版主劣文我的原因是 因為我把文章刪除 : 但我請問我之前被鬧電話 : 我真的不想把電話留在上面 : 更何況 大家上打工板是為了找工作 : 如果我今天被劣文 我不敢再來徵人 : 哪對大家都沒好處 : 我想版主也應該能看到我原有文章吧 : 是不是真的在徵人大家很清楚 : 我也覺得是否需要改一下板規 : 不是每個違規都該劣文 : 我今天在打工板的錯 讓我不能在其他板發文 : 一罪二罰嗎 : 證據:請板大明查 : 如果可以 : 希望把我水桶半年 解除劣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20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