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art-timeB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由:東區排隊 證據:薪資不符 不懂為什麼要刪我的文,在以下解說已經再次說明,方先生並非以團體名義做個人仲介,就 因為你們的主觀認定就判死刑. 首先我先說,我徵人都是幫人代po,不是我自己要找人。難道104人力銀行收費讓公司刊 徵人資訊,結果公司違反勞基法,所以104也要受到懲處嗎? 關於”方先生2/12東區排隊”申訴: ◎ 本板嚴禁一切團體「以私人名義徵人」,故該雇主(方先生)已違反此項規定。 回答:我幫方先生po文也不只一次了,偏偏這次發生問題才說本板嚴禁一切團體「以私人 名義徵人」,怎麼其他以私人名義徵人都沒事。 ◎ 違反此項規定之 amycho4560 以個仲處理,永久水桶之。 回答:該案件最主要是薪資未達勞基法最低薪資標準,都已經要補救了,僅一個錯就永久 水桶,這樣的處罰太重了,雖然代po者等同雇主,可是出問題的是方先生(我可以給你電 話,你找方先生),不是我amycho4560,總不能永久影響我的權利。 ◎ amycho4560 依本板板規代刊者之相關規定,以雇主論之,文章劣退、過期文章刪文。 回答:這個我接受,因為薪資未達勞基法最低薪資標準98元,就劣退吧! ◎ 補充上一條,劣文及刪文範圍為除心得文外之徵才文。 ◎ amycho4560 用過的兩個IP位址:60.250.78.232、115.43.58.72一併禁止。 回答:這個處罰蠻過份的,就如同mpsl7634所言,薪資爭議是方先生和PT在法律上的問題 ,於板規並無違規,所以過去我才能po這麼多次,現在就僅一個薪資問題,已經要補救薪 資達98元以上,難道犯了錯就不能補救,就2位版主自己討論就定案,且處罰過重,讓人不 能接受。 ◎ 跑腿幫列入本板觀察對象。 回答:跑腿幫僅是個介面,相對的,ptt也是個介面,讓大家找parttime工作的途徑,並不 代方先生就是跑腿幫的人力仲介,如何接案是方先生自己去接恰,並非透過跑腿幫,這怎 麼說是人力仲介,相信大家在接案的時候應該沒跟各位要身份證影印本、基本資料來報稅 吧! 至於有人轉貼跑腿幫的文章,造成鄉民及版主的不高興及熱烈討論,那並不干我的事,以 我的帳號amycho4560發出的文章,至少不會是那些氣話。 最後還是想說,跑腿幫只是個找工作的介面,就跟ptt的part-time版一樣,應該是沒有跑 腿幫人力仲介公司。 ◎ 往後此類偏人力仲介之工作將會開始嚴查,請各人力仲介公司注意。 回答:我還是要說,方先生並不是人力仲介公司的一員,而是以個人身份找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58.72
crazyblack:你不知道這個版一向都是板主爽怎麼判就怎麼判嘛 02/16 02:28
michaelliu:你不知道這個版一向都是板主爽怎麼判就怎麼判嘛 02/16 03:08
amycho4560:唉~ 02/16 11:46
amycho4560:先說一下,方先生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白天在報關行,晚上在 02/16 11:51
amycho4560:洗衣店工作,跑腿幫其他人是怎麼樣,或是人力仲介什麼的, 02/16 11:52
amycho4560:這我不瞭解,我只能針對方先生這個人說明. 02/16 11:52
psl7634: 你不知道這個版一向都是板主爽怎麼判就怎麼判嘛 02/16 16:50
amycho4560:大人,冤枉ㄚ...>_<.. 02/16 17:52
amycho4560:轉錄至看板 L_LifeJob 02/18 01:30
win9921:你冤枉~我更冤枉~幫方先生說話的也沒好到那 02/21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