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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核原文及 wilo 劣退理由之說明,判決如下: 節錄原文違規處: ◎公司名稱: →全球聯網(股) www.gunetwork.com ● 15 ! 6/03 kissinwang □ [公告] part-time板 2010/08/29以前的板規 ┌─────────────────────────────────────┐ │ 文章代碼(AID): #1C1xoD6W (part-time) [ptt.cc] [公告] part-time板 2010/08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rt-time/M.1275575437.A.1A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第二條(用辭定義) 本板用詞定義如下: 七、公司名稱:有公司之單位必須填寫,為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所查詢的 到為主之營利機構,菜市場攤販也請登記所在市場以及攤號和商 號名稱否則必須合乎本板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 定。 第七條(求才文登記事項) 徵才文內文『必須』包含以下各項資訊:工作時間、薪資、工作地點、工作內容 、公司名稱、需求人數、聯絡方式、薪 資發放日、是否提供勞健保、是否提供 月提退休金並且註明是否逐一回信給所 有報名者。 第五十七條 (罰則(二)) 違反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二條紅字部份、第十九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 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 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 、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者,處以文章劣退告知。 依據違規原文所適用之板規,該文已違反上述第七條, 蓋「全球聯網(股)」確實於「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內查無資料, 故 wilo 援引第五十七條罰則以劣退處置並無不當。 全案維持 wilo 判決,若對判決有疑義可至 L_Lifejob 上訴。 weedyc @ part-ti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4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