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1986119:不過我到覺還好,不然如果每個PO文者都這樣講 08/10 21:40
→ r1986119:板主不好意思我不知時薪未滿98不能PO文 08/10 21:40
→ r1986119:我不知這裡不能徵酒促有的沒有的,那依你之見 08/10 21:40
→ r1986119:每個人違規了,都跟板主說刪掉就好了,這樣設板規幹嘛 08/10 21:41
→ r1986119:或許板主的回答你不滿意,但PO文前先看清楚板規也是尊重 08/10 21:42
→ r1986119:吧!不然大家都PO文後,等板主通知才知道違規 08/10 21:43
→ r1986119:然後請板主刪文,這樣就好了,如果這樣,板規就沒用了 08/10 21:43
→ r1986119:以後不就都不用看板規,請板主刪文就好,小小看法 08/10 21:43
→ r1986119: 如果原PO真的覺得無法再討論下去,可以去組務板申訴 08/10 21:45
推 j52789521:推 08/11 01:30
→ flamethur:r板友的論點很清楚,我知道這是管理階級的難處 08/11 02:04
→ flamethur:開了先例就很難避免類似糾紛出現, 08/11 02:06
→ flamethur:甚至有可能成為日後可鑽漏洞的判例.... 08/11 02:07
→ flamethur:只是我很想知道,這個板到底有沒有"其情可憫"的存在 08/11 02:08
→ flamethur:另外,r板友誤解之處是,我看了板規,只是迫於緊急, 08/11 02:09
→ flamethur:如果在你們眼中,"不得已"和"刻意"或是"輕率"都是相同的 08/11 02:10
→ flamethur:每個人都不會有緊急的時候,不會有意外發生的時候, 08/11 02:11
→ flamethur:那的確是沒有討論的空間了,事不關己總是可以輕鬆以對。 08/11 02:12
推 kissinwang:沒有,不然你要付薪水給板主阿? 08/11 02:25
→ kissinwang:明知不可為而妳又為之,不罰你罰誰? 08/11 02:26
→ kissinwang:沒事來討戰.... 08/11 02:27
→ kissinwang:(以上推文請無視,這篇感覺就是討戰)依板規不得討論 08/11 02:29
→ flamethur:希望板主執法能多考慮動機、多容情,就要付薪水給板主? 08/11 02:44
→ flamethur:這什麼邏輯= =?另外,你不能把跟你相悖的見解一律視為 08/11 02:48
→ flamethur:你所謂的"討戰",送人一頂莫名其妙的帽子戴, 08/11 02:48
→ flamethur:就是你討論的方式?未免也太武斷霸道! 08/11 02:48
噓 kissinwang:你慢慢討論歐~~~~自己慢慢跟板主溝通~~~ 08/11 03:08
→ kissinwang:這年頭板規都寫的清清楚楚國字看不太懂得人越來越多 08/11 03:08
→ kissinwang:都寫清楚了還跑來亂,不是戰是什麼?? 08/11 03:09
→ kissinwang:要不就是文盲看不懂國字,不然就是來鬧的~~攤 08/11 03:09
→ flamethur:好,平心而論,牴觸板規本就是我理虧,這部分我尊重板主 08/11 03:20
→ flamethur:不過我要檢舉k板友挑釁+侮辱,請你進水桶冷靜思考, 08/11 03:20
→ kissinwang:那就結案了~~~~ 08/11 03:20
→ flamethur:溝通不是非得口出惡言才能達到效果的。 08/11 03:20
→ kissinwang:歡迎提告~~我在法院等你! 08/11 03:21
→ kissinwang:請先去把法律讀熟再來~~~ 08/11 03:21
→ flamethur:= = 就檢舉你挑釁而已,誰要告你....板規寫得很清楚啊 08/11 03:22
→ kissinwang:這叫惡言??哪裡惡言阿??你文字解讀能力是否要加強? 08/11 03:22
→ flamethur:我討論,你說來亂,這是其一;說我文盲,這是其二。 08/11 03:23
→ flamethur:說我文字解讀能力需要加強,這是其三。 08/11 03:23
→ flamethur:你要繼續罵,我是沒意見。 08/11 03:23
→ kissinwang:孩子,公堂之上推論是沒罪的?? 08/11 03:23
→ kissinwang:源來回應你的文章就是罵~~看來你沒被人罵過 08/11 03:24
→ flamethur:掰掰 08/11 03:25
→ kissinwang:晚安 祝好夢~~~ 08/11 03:25
→ kissinwang:板規寫的清清楚楚一翻兩瞪眼沒必要溝通~~ 08/11 03:38
※ 編輯: flamethur 來自: 218.168.25.12 (08/11 04:10)
推 r1986119:你的回應是有看板規沒錯,但板主如何判定 08/11 09:08
→ r1986119:如果大家都這樣講,抱歉我有看板規,不小心PO出 08/11 09:08
→ r1986119:你是不是不得已我們也不知,但此例一開,大家都說他緊急 08/11 09:09
→ r1986119:且板主的回應好像是說超過一天才劣文? 08/11 09:10
→ r1986119:如果你們登記的名稱是這個,在經濟部查的到統編 08/11 09:12
推 LFYONE:其實我也覺得版主言之有理,既是法規不得從寬,除非寫的不 08/15 10:05
→ LFYONE:清楚才會有爭議,因為我也是犯版規七,但承認真的有多注意 08/15 10:06
→ LFYONE:但也不應該為此來討價還價,就跟所有法條一樣,所以我支持 08/15 10:07
→ LFYONE:版主,版主加油~~~~~~~ 08/15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