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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PT版規7裡並無詳述需要將地址詳列出來。 而我用的舊文回PO,卻被FE板大劣退。 看了他所謂的板規7仍不明所以... ... 證據: 原文轉錄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每周六日周末 下午一點至六點 ◎薪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1,000/日(未稅),享勞保,需長期配合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每月五日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台北、台中、高雄 ( 實際位置依講座地點而定 )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 協助上課學員操作相機及解答問題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 鐫實行銷服務有限公司 統編:12857922 負責人姓氏:陳'R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 02-2501-8695#22 高小姐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 否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 6 名 (徵滿為止) 補充事宜 ◎其他: → 1.需為 Canon 相機的使用者,具單眼相機基礎者家佳 2.需長期配合,以大一、大二生佳,並可偶爾接受他區支援,車馬費另計 3.日薪1,000,需配合排班及教育訓練,教育訓練費用另計,享勞保 4.不限男女,惟需符合上述條件,因助教需與學員面對面溝通,內向者請三思 意者請投履歷至 kay.gao@smsevent.com.tw 信件主旨請打「應徵中/南(中/南請擇一填寫)區攝影講座助教」 5.履歷請附正面清楚照、學校科系、年級以及使用相機型號(需為Canon相機) (貼心提醒:未含以上資訊的罐頭履歷,將不予考慮,請應徵者注意) 6.助教也可以跟著旁聽專業攝影老師的上課內容,歡迎對攝影有興趣及熱忱者加入 ◎通知: → 會有專人連絡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 依面試者時間做溝通與調整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98 元。 → 屬於較為專業的工作性質,因此會有多次不定期的教育訓練課程,有給薪。 4小時500。另如果需北部教育訓練,車馬費全額補助。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 9/10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這一篇po了很久...,因為人一直找不齊...尤其是中/南部的人很難找... 首先,在眾多限制之下,的確能進面試的人就不多。 最後再加上面試那關,剩下的人真得很少... 但因為這是做為長期配合的工作,少則一年;多則兩年... 每次的培訓都是時間成本,所以人選很重要。 希望各位大大體諒,還有...那種丟罐頭履歷的人就不要浪費彼此時間了... 還有當您要丟履歷之前,麻煩再回去看一下限制條件。 不要不符合資格又問說為何沒有後續通知... ... 以上,非常感謝~~~ 第七條 非個人徵求 嚴禁個人徵求項目: 座談會業者、市調訪問業者、補習班業者、展場活動、攝影、網拍、促銷、 外拍、經紀、搬運工讀、試吃工讀、選舉助選員、市場攤販(請寫出攤販名) 、舞者、表演工作者、保險員、金融業者、SOHO外包(請列出接案案主外包者 名稱)、發DM、廣告傳單以及任何文宣品…但不限於此,並視板務狀況增列。 個人徵求禁止加入:運輸運送及境外徵求、家教、解題、書寫任何作業與報告 徵求個人與學生搬家( 法規後補 ) ( 違者劣退 ) 非個人徵求一律強制列出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統編(代碼 ^^^^^^^^^^^^^^^^^^^^^^^^^^^ 、文號)等資料+負責人姓氏+電話,以示負責。 ^^^^^^^^^^^^^^^^^^^^^^ 註1:營利事業登記以政府主管機關(財政部、經濟部、衛生署)公示為基準 #5CdrSd2n (part-time) [資訊] 法規及合法/立案/登記資料查詢 註2:補教類相關雇主請詳閱 #1CYcyx57 (part-time) http://bsb.edu.tw/ 板主先 s 修標題一小時後未改正 違者劣退。 而原文也有PO出統編等相關資料,還被劣退... ... 造成業主徵才不便、罔顧求職權益,還造成我被劣文... = =""" 要馬就承認板規說明不清刪我劣文,要馬就修改板規... 但修改板規的話,也就是承認板規說明不清。 *[1;36m◎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37m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m → 鐫實行銷服務有限公司 統編:12857922 負責人姓氏:陳'R 如果以這一段...*[37m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那都寫出這些資訊了,請問是否板主執法過當??? 也太主觀認定了吧... 那是否可以請板主說明,統編都出來了...是不是有查到是假公司或者是個人徵求的事證? 一句主觀認定,造成求職者與徵才廠商的不便,不很荒唐???? 版主權力是否太無限上綱了點?? 不知道劣文別人,會造成別人不便嗎???? 一個小時的時間,以為每個人工作都不用作,每10鐘來看一下BBS嗎??? 要馬就承認板規說明不清刪我劣文,要馬就修改板規... 但修改板規的話,也就是承認板規說明不清。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60.49 ※ 編輯: thereal 來自: 202.39.60.49 (08/25 20:18)
enlil:我想請問一下發文內建格式,有說五項資料都要填 08/25 23:18
enlil:以下五項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08/25 23:18
enlil:你在#1EAIJDen 這篇就有填寫地址和其他資料 08/25 23:20
enlil:那不就表示你是知道這項規定的? 08/25 23:20
thereal:那是被劣文之後才又加上去的... 08/26 10:43
QBby:其實我看不太懂板規七是什麼...= =" 09/07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