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710689 (阿青)
看板L_LifeJob
標題Re: [申訴] part-time板主未依規定劣文
時間Sat Mar 3 19:43:47 2012
重新整理part_time 板目前的爭議
希望小組長能正視這個問題
該板主在處理板務上有兩大重大暇疵
(一)執法標準不一
有板友smart1988說明,板主沒義務提醒PO文者已經違反版規,那麼依常理判斷,
執法標準應該統一,假設今天警察在路上抓紅燈右轉,那他可以看到正妹違規就
勸導,看到宅男違規就直接開單嗎?
(二)濫權的疑慮--擴大解釋勞基法24、30、39條
1. 板主針對一堆根本沒有違反勞基法疑慮的雇主,一律劣文,如前文所示,
已經註明假日休假的公司或特定日期上班的公司,以違反勞基法39條劣退。
2. 上班時間根本不會加班或已經表明短期上班的公司,也以勞基24條劣退。
如果這些公司都依違反勞基法被劣退,那我請問板主勞基法也有相關婦女
產假規定,那徵人文是不是也要註明要給幾天產假?
3. 勞基法也有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薪資,所以以後的徵人文也要特別註
明,本公司不會預扣員工薪資?
4. 同理,板友smart1988說明,板眾是因為違反板規被劣,而不是違反勞基法
,那麼我有疑慮,板規不就是依據勞基法而修定的嗎?還是板規是依據
板主個人喜好修定?板主制定這麼不通情理的板規,(合法不合法的公司
通通劣退)已經嚴重影響板眾使用看板的權益。
我要特別申明,PTT是公共財,part_time則是公司求才,鄉民求職的地方,我想
part_time板上大多數的公司都是正派經營的公司,如果放任一個執法標準不一
又濫權的板主執行板務,同時將造成勞/資雙方的損失,目前part_time仍有
近1/3的文章被劣退,希望小組長能儘快處理這個問題。
※ 引述《a710689 (阿青)》之銘言:
: 申訴人:a710689
: 被申訴人:fecer
: 看板板名:part_time
: 判決內容: #1FJvg9ai (part-timeBM) 及相關文章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 申訴訴求:
: 1. 針對2/28以前,板主沒有多加宣導,未改發文格式提出以下申訴。
: 2. 板規修定沒有宣導期,且沒有在發文格式內註明,板主僅憑語焉不詳的公告之後
: 就開始劣退文章,也不管該公司的工作時間適不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
: 一律劣退,造成異常多人被劣退,經板友提醒才在板標加註及修改發文格式,
: 詳見part-time板與part-timeBM討論串。
: 3. 依勞基法39條規定國定假日上班需給兩倍薪水或多一天假,但很多板友的
: 徵人文,國定假日根本不需要上班,或僅在特定時間上班,板主也通通劣退。
: 4. 勞基法24條與30條有相關加班費的規定,有些板友的徵人文已經註明不需加
: 班,或是在特定時間上班,板主也以此條劣退,根據以上兩點,許多板友的
: 公司根本沒有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但為何板主可以如此擴大解釋?不但造
: 成公司徵才的困難,同樣的,求職者也因為板主隨意劣退文章,而增加求職
: 的難度。
: 5. 板主執法標準不一,有的有水球或推文提醒,有的直接劣退,明顯有疏失。
: 6. 該板主第一次提供消劣文的時間為2/24~2/26止,但後面這幾天都是連續假日
: 業者不一定會上班,過了時間就不給消劣文,該板主明顯隨自己喜好辦事,
: 枉顧板友權益,請問如果連續假日不在電腦前的雇主,是不是會多一篇劣文?
: 7. 其它詳見part-timeBM討論串。
: 申訴理由: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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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0.79
推 arrow6636:讚! 03/03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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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f22015523:今日你最讚!! 03/04 00:11
推 sunnyliu0429:讚,說的好!挺到底 03/04 01:24
→ sunnyliu0429:我發現,只要把加班費的那一條刪掉的話 03/04 01:33
→ sunnyliu0429:就不會被劣退耶! 03/04 01:34
※ 編輯: a710689 來自: 61.31.131.45 (03/04 04:32)
推 lavoixduciel:我也要加入~ 真的是擴大解釋了... 03/05 21:46
推 r1986119:問題不在法,而是解讀及使用法之人 03/06 00:15
推 limoki:請到About_Life要求代管小組長盡快出面處理。 03/07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