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art-timeB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由:板主2/22用勞基39之理由,以站內信通知我劣文。 但在2/22(含)之前,此條並未規範在「板規」及「發文注意事項」,    及並非在"發文格式"中刪除此句就會被刪文的範圍, 而是僅標註在"板標"讓人注意,非明文規定。        且「板規」第一頁說明的是↓    「板規、法規、發文注意事項三位一體,違反都會處罰!」    並沒把"板標"規範在上述三位一體裡面。    直到2/23才把第一行的事由,列入置底文最下篇的最後一段。    因此希望板主直接以"版標"標註當劣文之理由一事,    依實際明文規範的先後時間處理,而非先斬後奏。 證據:劣文站內信的時間及置底文最後篇的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233.39 ※ 編輯: symphonia 來自: 123.204.233.39 (02/23 12:31)
cbm426426:對啊 根本不知是要怎樣我們就直接被劣文 02/23 17:02
cbm426426:我在PO文前還有看沒被劣文的也是一樣 板主也沒說要註明 02/23 17:04
cbm426426:有關228上班薪資 我還以為上面有就可以了 02/23 17:07
cbm426426:而且很多人都沒事 有事的都是少數人 太不公平了 02/23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