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imoki 信箱]
作者: FECer (阿賢)
標題: Re: 劣文退回(勞基30+24 板規七)[北部] 考場發放考前複習,徵一組兩
時間: Fri Mar 2 15:02:42 2012
剛好那時我有在看板
去年五月雖然有兩位板主在
不過當時正逢板務空窗期 之後六月就是群組長代管+板主選舉
所以那篇文只是板主沒看到
※ 引述《limoki (老莫)》之銘言:
: Dear 版大,
: 已轉寄一封去年5月徵求的信件給您參考
: 去年三月時我也徵求過
: 這是第三次再版上徵求
: 依信賴原則
: 我這次就算被刪文也不該直接被劣文
: 這是我辛苦經營的帳號
: 請您明察
: 另外也想請教
: 我確實是個人徵求,無公司資料可提供
: 那我該公司資料項目到底要填什麼?
: 老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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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20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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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limoki (61.62.171.2), 時間: 03/02/2012 22: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