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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第1次的劣退,確實是我沒有注意板規(用舊的文),沒有寫到完整寫出加班費事項 於是第2次我每項都再檢查清楚,補充得更詳細...加班費也確實補上,仍被劣退... 是不是只是我清理了以下的橫線的內容,才被劣退 (可能我PO完自己看,覺得文章好多顏色規定不易閱讀,        此工作不需加班,依板規既然將加班費列得清楚了,就將以下清理 以前曾清理過,文章也可以刊登並找到人)  ** 還是這些標題一定必須要列出來?這是我內心最大的疑問...請務必回應... 劣退到不能發文,心裡有點沮喪,我真的很誠意的寫了給應徵者所能供給的資訊    在我立場,資訊儘可能透明而詳細,讓人清楚了解 而來此PO文就是時間上有用人需求,希望趕快找到適合的人,讓人和事趕快銜接上    卻因第二次文耽擱停下來。 所以我試著上來尋求解答(起碼要知道哪裡做得不對)。 如果只是標題未列的問題,也請懇求能給一個改過的機會。謝謝 ------------------------------------------------------------------ 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 ------------------------------------------------------------------- 證據: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 即日起至四月底(視當時需要可延長之) 週一至週五 9:00-17:30 (午休11:30-13:00) (能立即配合工作者) 用餐時間是否供餐:否      是否計薪:否 ◎薪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 105元/時 (享勞健保、勞退) 不需加班 若加班,國定假日薪資:210元/時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前兩小時140/hr 後兩小時175/hr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 每月5號(發放支票)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 台北車站對面(KMALL樓上)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 校對與打字 中英文大專用書為主 (以軟體校對,需非常仔細、有耐心,坐得住)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統一編號:48877155 公司負責人:謝邦俊 公司名稱: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出版中心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25樓之26 公司電話:02-23616663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 劉怡青 23616663#8501(請以以下mail聯繫為主)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 否(恕無法一一回覆)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2人 補充事宜 ◎其他: → 1. 需熟悉電腦操作,且中打和英打一分鐘30字以上 2. 對錯別字有高度敏感度 3. 仔細、負責、有耐心 歡迎夜間部同學、待業朋友應徵 請寄簡歷寄至beverly@tfb.org.tw 請註明 1.使用的中文輸入法 2.中英打輸入速度 3.個人特質及短簡自介 ◎通知: → 合適者,將電話主動通知面談 並需實際操作電腦20分鐘(中打、英打和校對實際操作)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 收到簡歷2個工作日內約時間 ◎受訓時間: →無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 徵到為止(會隨時在PO文改註)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編輯: pocha20 來自: 61.219.187.235 (03/06 10:18) ※ 編輯: pocha20 來自: 61.219.187.235 (03/06 10:23)
FECer:已處理 03/06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