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ECer:已處理 03/06 12:29
事由:第1次的劣退,確實是我沒有注意板規(用舊的文),沒有寫到完整寫出加班費事項
於是第2次我每項都再檢查清楚,補充得更詳細...加班費也確實補上,仍被劣退...
是不是只是我清理了以下的橫線的內容,才被劣退
(可能我PO完自己看,覺得文章好多顏色規定不易閱讀,
此工作不需加班,依板規既然將加班費列得清楚了,就將以下清理
以前曾清理過,文章也可以刊登並找到人)
** 還是這些標題一定必須要列出來?這是我內心最大的疑問...請務必回應...
劣退到不能發文,心裡有點沮喪,我真的很誠意的寫了給應徵者所能供給的資訊
在我立場,資訊儘可能透明而詳細,讓人清楚了解
而來此PO文就是時間上有用人需求,希望趕快找到適合的人,讓人和事趕快銜接上
卻因第二次文耽擱停下來。
所以我試著上來尋求解答(起碼要知道哪裡做得不對)。
如果只是標題未列的問題,也請懇求能給一個改過的機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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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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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 即日起至四月底(視當時需要可延長之)
週一至週五 9:00-17:30 (午休11:30-13:00)
(能立即配合工作者)
用餐時間是否供餐:否
是否計薪:否
◎薪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 105元/時 (享勞健保、勞退)
不需加班
若加班,國定假日薪資:210元/時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前兩小時140/hr 後兩小時175/hr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 每月5號(發放支票)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 台北車站對面(KMALL樓上)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 校對與打字 中英文大專用書為主
(以軟體校對,需非常仔細、有耐心,坐得住)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統一編號:48877155
公司負責人:謝邦俊
公司名稱: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出版中心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25樓之26
公司電話:02-23616663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 劉怡青 23616663#8501(請以以下mail聯繫為主)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 否(恕無法一一回覆)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2人
補充事宜
◎其他:
→ 1. 需熟悉電腦操作,且中打和英打一分鐘30字以上
2. 對錯別字有高度敏感度
3. 仔細、負責、有耐心
歡迎夜間部同學、待業朋友應徵
請寄簡歷寄至beverly@tfb.org.tw
請註明 1.使用的中文輸入法
2.中英打輸入速度
3.個人特質及短簡自介
◎通知:
→ 合適者,將電話主動通知面談
並需實際操作電腦20分鐘(中打、英打和校對實際操作)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 收到簡歷2個工作日內約時間
◎受訓時間:
→無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 徵到為止(會隨時在PO文改註)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編輯: pocha20 來自: 61.219.187.235 (03/06 10:18)
※ 編輯: pocha20 來自: 61.219.187.235 (03/06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