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版主糾正,了解了!
但就板規真的很難去引導po文者注意到這點
本著誠信原則,既然都寫出加班費
應該不難推測出po文者就是會依照勞基法規定
另外時薪有調薪區間,皆要標示的話
103要加註,調薪至104的也要加註,105.106~129~130也都要加註才夠清楚
那就太恐怖了~
當然,很多勞資糾紛就是說得不夠清楚,不好意思造成閱文者誤解
虛心受教了!但還是希望版主能夠消除劣文(不是刻意挑戰板規的)
如果不行也希望版主加註說明,時薪有調薪空間的皆要寫在加班費內
才不會有板友一樣再被劣退,感恩!
※ 引述《gdgd (瘋狂般的偉大)》之銘言:
: 事由:
: 我一直以來都滿注意發文格式,如果久未發徵才文也會再次確認板規才Po文
: 於3/13收到版主劣退,回信解釋說明,但無下文
: 與板友討論後來此版解釋,如果真的有不對的地方會改進
: 但至少讓我知道我哪兒PO錯囉
: 我PO的文章已經加註加班費
: 雖然工作大概一段班都4個小時左右,不會加班
: 也乖乖PO上加班費了,為何會被劣退??哭哭~
: 證據:信件說明
: <收到版主的信>
: 劣文退回(勞基30+24勞基39)[北部] 明智文理補習班
: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 →
: 時薪103~130元 會視工作表現或年資 調薪
: (專業解題老師 時薪130)
: 國定假日薪資:206
: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 加班費:前二小時 137 後兩小時171
: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 →
: 每個月"5號"該週的星期(五)17:30~20:00 (六)14:30~17:00 發放薪水
: <回版主的信> 可能版主太多信要回,沒注意到我小小的不平
: 不好意思,請問ㄧ下有摽示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 為何會劣文呢??
: 工作通常不會加班 要加註嗎?
: 還是打"依勞基法規定也可"
: 爬過文沒獲得解答
: 煩請回信~拜託,不想再被劣文
: :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 :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 :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 : →
: : 時薪103~130元 會視工作表現或年資 調薪
: : (專業解題老師 時薪130)
: : 國定假日薪資:206
: :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 : 加班費:前二小時 137 後兩小時171
: :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 :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 誠心發問,請告訴我劣退原因
: 如果沒錯,就還我個清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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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12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