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1986119:加班費那邊不是寫依勞基法規定就可以了嗎 04/12 23:00
→ r1986119:我看FECER版主也是這樣寫 04/12 23:00
推 r1986119:SMART1988版主也有一篇國定假日薪資無(配合國定假日放假) 04/12 23:06
→ r1986119:所以是要註明薪資還是不用呢照S版主4/11的代PO格式 04/12 23:07
→ smart1988:若不計算加班費 則填寫「依勞基法規定」亦可 04/12 23:12
→ smart1988:亦即上述兩者擇一,但至少需清楚標明「依勞基法」四字 04/12 23:13
推 renardfox:不好意思 所以是只要註明「依勞基法」即可嗎? 04/13 02:06
→ renardfox:那我的文中已有註明依勞基法,也有列出加班費 04/13 02:07
→ renardfox:是只要寫假日薪資無 不必列出兩倍後的時薪 這樣嗎? 04/13 02:11
→ smart1988:不對,是要自己打出依勞基法,發文格式內的只是提供算法 04/13 07:29
→ smart1988:國定假日未上班,也要打「如需上班則依依勞基法給薪」 04/13 07:31
→ smart1988:或是「依勞基法」四字亦可接受 04/13 07:31
→ smart1988:若有疑問或是認為我對文章有所誤解,都歡迎來信詢問 04/13 07:33
→ smart1988:因為推文對雙方都不好解釋 04/13 07:34
推 r1986119:S版主可是你有一篇也是寫國定假日不上班 04/13 21:58
→ r1986119:也沒寫如需上班則依依勞基法給薪的字眼 04/13 21:59
→ r1986119:也都是原文格式 04/13 22:00
推 r1986119:這篇1FXNJdbm 04/13 22:04
→ smart1988:這一篇是考量到該工作為學術單位,學術單位於國定假日皆 04/13 23:12
→ smart1988:不會上班,因此學術單位在本板處理方式下皆是放行 04/13 23:12
→ korsg:簡單來說就是差別待遇... 04/14 00:38
→ korsg:各項公告均沒有提到對學術單位的特別處理方式.這是蓄意放過? 04/14 00:40
→ korsg:你給學術單位特別待遇是憑藉著板規的哪一點? 04/14 00:41
推 r1986119:因為視版主自己代PO的 04/14 00:42
→ korsg:版主自己犯規OK 別人不准犯規就是拉? 04/14 00:42
→ korsg:全版版規沒有一條規定寫說版主可以這樣搞差別待遇. 04/14 00:43
→ korsg:還得麻煩版主解釋一下為何可以有差別待遇的情形發生. 04/14 00:44
推 r1986119:版主這樣的解釋 感覺不夠完善 04/14 00:44
→ r1986119:學術單位可以放寬 哪天也有一樣的 不就又放寬 04/14 00:46
→ r1986119:假使今天PO文的學術單位不是版主 他們知道可以這樣PO嗎' 04/14 00:47
→ korsg:補充一件事情:是誰說學術機關國定假日就一定沒人加班? 04/14 00:47
→ r1986119:版主的代PO文應該是一個範例 而不是事後解釋吧 04/14 00:49
→ r1986119:我也補充一下 勞基法規定的兩倍假日 04/14 00:50
→ r1986119:有很多都是只紀念不放假 但還是要兩倍阿 04/14 00:51
→ smart1988:學術單位放寬標準為板主討論的結果 04/14 00:51
→ korsg:討論結果? 版眾有人知道嗎? 有列入板規說明嗎? 有宣導過嗎? 04/14 00:52
→ smart1988:例如加班費,以時間判定不會超過八小時,也可不加註 04/14 00:52
→ smart1988:原本執行板規輕重便可交由板主決定 04/14 00:52
→ korsg:請問是憑藉板規哪一點來違反你自己發出的公告? 04/14 00:53
→ smart1988:執行板規時之輕重劃分可由板主判斷 04/14 00:54
→ korsg:差別待遇的討論內容,討論結果全版只有你跟F版知道? 04/14 00:54
→ smart1988:小組、群組、站規均無規定板主必須將板規輕重衡量方式完 04/14 00:55
→ korsg:阿~~所以版主犯規ok 反正板規我來解釋 判決我自己來判 這樣? 04/14 00:55
→ smart1988:全公告周知 04/14 00:55
推 r1986119:3/29 12/25等國定假日兩倍 學術單位因該沒放假吧 04/14 00:55
→ smart1988:就我所知,學術單位於3/29有加發薪水 04/14 00:56
→ korsg:這種重要規則判定原來只要版主自己知道就好啦? 04/14 00:56
→ r1986119:勞基法規定要兩倍的不只學術 很多都沒放假 04/14 00:57
→ smart1988:除學術單位外,皆需加註國定假日薪資,有特定日期者除外 04/14 00:57
→ r1986119:學術單位放寬 然到他們青年節有放假 04/14 00:58
→ korsg:還有PT板板規裡完全沒寫到版主可以按照自己的標準來放行阿 04/14 00:58
→ r1986119:有特定日期者除外這點 如果是長期的怎們規範 04/14 00:59
→ smart1988:我上面有提到,就我所知3/29學術單位有加發薪水 04/14 00:59
→ smart1988:除非我的資訊來源錯誤 04/14 00:59
→ r1986119:據你所知 學術單位於3/29有加發薪水 04/14 01:00
→ smart1988:長期者,除學術單位外,均需加註國定假日薪資 04/14 01:00
→ korsg:倒是板規第十條寫到代刊者責任等同發文雇主. 04/14 01:00
→ korsg:為何學術單位除外? 有任何板規依據嗎? 04/14 01:00
→ r1986119:但你的文章所寫是不用上班 國定假日不用兩倍 04/14 01:01
→ smart1988:此為板主開會決議 04/14 01:01
→ r1986119:那你開了先例 之後學術都不用寫國定假日兩倍 04/14 01:02
→ korsg:開會決議? 開放差別待遇? 04/14 01:02
→ smart1988:不是的,該文是該使用者請我代貼,而學術單位之徵才文並 04/14 01:02
→ korsg:以後還有這種隱形板規是要定來整誰的呢? 04/14 01:02
→ smart1988:不會去管國定假日薪資處如何寫,故無修正 04/14 01:02
→ r1986119:那他們遇到了呢 規範的應該是會遇到這些節日的吧 04/14 01:03
→ smart1988: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04/14 01:03
→ r1986119:他們還是會有要兩倍薪資卻要上班的時候阿 04/14 01:04
→ smart1988:是的,但學術單位作為公家單位,皆依法給付加班薪資 04/14 01:05
→ korsg:沒錯,學術機關一樣會有假日加班的問題. 04/14 01:05
→ r1986119:既然會遇到 那從這刻開始試不是要一視同仁 04/14 01:06
→ smart1988:本來強制列出加班薪資與國定假日薪資之目的,即為預防雇 04/14 01:06
→ smart1988:主耍賴,然學術單位無此問題 04/14 01:06
→ r1986119:那私立的呢..... 04/14 01:07
→ korsg:喔 所以公家機關沒有存在不給加班費的問題囉? 04/14 01:07
→ smart1988:我先回答r1986119 私立大學目前還是有規範國定假日薪資 04/14 01:08
→ smart1988:問題,我所說的學術單位一詞範圍為國立大專院校 04/14 01:08
→ korsg:那麻煩版主回答我最近公家機關的郵差先生加班費沒領到是?? 04/14 01:08
→ smart1988:接著回korsg 學術單位仍需填寫超時加班費 04/14 01:09
→ korsg:公家機關不會耍賴嗎? 看起來好像也沒那麼善良吼. 04/14 01:09
→ smart1988:你擴大解釋了,之前有篇健保局徵人的也遭劣退 04/14 01:09
推 r1986119:因為我會提 是因為我以前做過學校工讀3/29沒兩倍 04/14 01:10
→ smart1988:目前此法僅適用於國立學術單位 04/14 01:10
→ korsg:我沒擴大解釋 "然學術單位無此問題" 這你自己講的 04/14 01:10
→ smart1988:恩...單你提的是郵差,和學術單位的關係是? 04/14 01:10
→ korsg:你將學術單位比照公家機關辦裡,那我就拿公家機關的例子給你 04/14 01:10
→ korsg:你看看學校研究生假日加班有拿加班費嗎? 04/14 01:11
→ smart1988:你誤會了,我上面已說明清楚,請勿搞混 04/14 01:11
→ r1986119:所以板主能否用各公告之類的 04/14 01:11
→ smart1988:研究生非工讀生,你的邏輯很奇怪 04/14 01:11
→ smart1988:若你覺得這項規定應當公告,我會請 FECer 發布公告 04/14 01:12
→ korsg:也對,那是不是存在著 學術機關也可能不依法辦理的情形? 04/14 01:12
→ r1986119:不然原本你只說學術單位範圍很大 04/14 01:12
→ korsg:你想說學術機關真美好,所以來個差別待遇放它過關. 04/14 01:13
→ smart1988:你說的有可能,但若工讀生向學校要求加班費,學校(國立 04/14 01:13
→ smart1988:)無法賴帳,較不會有權益受損問題 04/14 01:13
→ korsg:光是學術機關這四個字就不只代表學校單位. 04/14 01:13
→ r1986119:公告一下我 們看到對板歸的處 置也比較沒疑慮 04/14 01:14
→ smart1988:當初也是考量到此點,加上本站亦為學網,故放行 04/14 01:14
→ korsg:版眾根本不知道你們私底下下討論多少隱形板規 zzz 04/14 01:15
→ smart1988:好的,我會請 FECer 公告此項處理辦法,並定義學術機關 04/14 01:15
→ smart1988:之範圍 04/14 01:15
→ korsg:難保為來不會又出現類似案例來掩蓋自己出的包阿... 04/14 01:15
→ smart1988:其實你所謂的隱形板規,是讓板眾更加方便,不會更嚴厲 04/14 01:15
→ r1986119:私校我是沒問 畢業許久了 04/14 01:16
→ korsg:現在看起來是讓版主犯規很方便阿... 04/14 01:16
→ smart1988:該篇文章是基於此項討論案而允許通行之,何來犯規之說? 04/14 01:16
→ korsg:反正出了問題就說早已私下開會決定XX判決標準. 04/14 01:17
→ korsg:這時又回歸到"版主有權不告知版眾BLABLABLA..." 04/14 01:17
→ r1986119:像我以前讀高職時 工讀費是專案請的 好像就跟勞基法無關 04/14 01:17
→ smart1988:你想像力之豐富讓我頗為驚艷 04/14 01:18
→ korsg:不會,看過很多版主私底下這樣搞...應該不是我想太多 04/14 01:19
→ smart1988:冒昧請問一下,你就讀的高職是公立還是私立呢? 04/14 01:19
→ smart1988:因為我做過的工讀是有加發的,但我忘記是哪個節日 04/14 01:19
→ korsg:我不清楚你們是怎樣開會決議. 除了你們之外也沒別人知道. 04/14 01:19
推 r1986119:國立的.....學校是說教育部專案..... 04/14 01:20
→ smart1988:其他的我不明白,至少該篇文章並無你說的疑慮 04/14 01:20
→ korsg:有要做這類跟現行板規相抵的決議不用往上報備或者公告一下? 04/14 01:20
→ smart1988:r1986119 你還記得詳細情況嗎? 能否寄信詳述 04/14 01:21
→ smart1988:公告我尚能理解,網上報備是? 04/14 01:21
→ r1986119:忘得差不多了 04/14 01:21
→ smart1988:那無妨,若未來有人來信表示遭公立學校機關欠薪 04/14 01:22
→ korsg:不報備就不會有其它人知道這件事情. 就這樣簡單 04/14 01:22
→ smart1988:會再研討現行處理方式之可行性 04/14 01:22
→ smart1988:我的意思是,往上是上到哪裡? 04/14 01:23
→ korsg:你覺得你的上面是哪裡? 還需要問我嗎? 我只是版眾呢 04/14 01:24
→ smart1988:目前處理法有三處放行:1.特定工作日之徵才文可不填國定 04/14 01:24
→ smart1988:假日薪資 2.工時低於6小時以下者,可不填加班薪資 04/14 01:25
→ smart1988:3.公立學術機關者,可不填國定假日薪資 04/14 01:25
→ smart1988:其中第一項大多數人都知道,亦無公告,也無遭到質疑 04/14 01:26
→ korsg:何謂特定工作? 有公告出類別嗎? 願聞其詳 04/14 01:26
→ smart1988:另外,板規異動或處理方式異動,皆無需上報 04/14 01:26
→ korsg: 日 04/14 01:26
→ smart1988:特定工作「日」,我應該沒少打字才是 04/14 01:26
→ korsg:那板規異動或處理方式異動也完全不需要告知本版使用者囉? 04/14 01:27
→ smart1988:例如該工作為3/27之一日臨時工,及無需填寫 04/14 01:27
→ korsg:也難怪會發生上次F版主拿新規斬舊犯的問題. 04/14 01:27
→ smart1988:異動會通知使用者,處理方式小幅更動為非必要吧 04/14 01:27
→ korsg:那就要看開後門是大還是小幅度囉? 04/14 01:29
→ korsg:說到異動會通知使用者...板規多久沒動拉? 04/14 01:29
→ korsg:連PTBM這邊貼的PT板規都過時拉... 04/14 01:30
→ smart1988:最後一次更動是2011.12.05 還好啊 04/14 01:31
→ smart1988:我明天請 FECer 板主更新這邊的板規吧 04/14 01:31
→ korsg:4個月中間改了多少東西就麻煩寫上去吧~ 04/14 01:32
推 r1986119:我倒覺得GM不是有獎放寬 你們應該就有討論 04/14 01:32
→ smart1988:恩,因為小組長要我們研討板規處理方式是否需改進 04/14 01:33
→ r1986119:討論完的結果就可以公告了 而不是小組長公告完 04/14 01:33
→ smart1988:才做出了這些改變,我想對於板眾是有好處的 04/14 01:34
→ r1986119:你們私下討論放寬 我們還是不知結論阿 04/14 01:34
→ smart1988:之前小組長公告後,第一階段改變即 FECer 板主於小組板 04/14 01:35
→ smart1988:上寫的可以「依勞基法規定」來替代計算出加班薪資 04/14 01:35
→ smart1988:第二階段則是於可容忍範圍內放寬懲處判定,即上述三點 04/14 01:36
→ smart1988:若板規處理方式未嚴重影響板眾使用權利,一般我們不公告 04/14 01:37
推 r1986119:這我有看到 但PT板的人大多還是看PT版的公告吧 04/14 01:38
→ r1986119:而不會跑去看小組版吧 04/14 01:38
→ smart1988:若你(或板眾)認為該項異動有公告之必要性,則可補公告 04/14 01:39
推 r1986119:OK在麻煩版主 不然還是會有類似的疑慮出現 04/14 01:41
→ smart1988:好的 04/14 01:42
→ renardfox:我建議在PT版的發文注意事項中薪資部分增列須列出國定 04/15 22:40
→ renardfox:假日薪資 因為那邊只有寫「請列出假日薪資或不上班」 04/15 22:40
→ renardfox:容易讓人以為寫假日不上班就可以了 04/15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