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nflower (野沛)
看板part-timeBM
標題時薪 OR 月薪
時間Thu Sep 16 18:42:30 2010
前兩天在打工板應徵了一個"庶務工讀生"
今天一去...原來是清潔打掃的工作...(心裡有點被騙的感覺...)
然後談到薪水的時候 雇主說就是時薪$95
他們希望我能一到五都上班, 每天09:00~18:00, 中午休息一個半小時
問題來了, 一天總共工作7.5小時, 一天薪水$712.5
一個月若以22個工作天來計算, 總共也只有$15675
(清潔阿姨一個月薪水也沒那麼低吧 ...)
這又跟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工資有差別了吧....
我以為$95的工作, 是可以自由選擇時間配合的
這樣感覺起來...擺明是在鑽漏洞吧...
有勞保, 但是健保還是要自付
有沒有人幫忙可以解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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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0.35
推 wilo:你工作的性質已經是屬於勞基法正職的性質,請洽勞工局。 09/16 18:55
→ gnflower:感謝! 09/16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