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pay_home
標題Re: [問題] 可以在這邊批評自己的爸媽哦?
時間Wed Dec 25 00:01:16 2002
※ 引述《Mmiu (XXXXXXXX)》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那可真是抱歉了
: : 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自SYSOP版精華區)
: : 二、使用方面
: :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並且只有註冊者才能張貼文章,使用者應為自己所
: : 張貼的每一篇文章負責,並遵守下列三點要求:
: : (1)禁止利用BBS做為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毀謗性及有商業
: : 版權、商業廣告營利、專利性的資料及文章。
: : (2)禁止利用BBS做為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他使用者或節點之硬軟體系統,例如
: : 散佈電腦病毒、嘗試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或其他類似之情形者,皆
: : 在禁止範圍內。
: : (3)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發佈文章時,請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
: : 我想版友只要不違背上述幾點,站方也不太用管吧
: : 不過話說第三點........
: 關於第一點,
: 所謂的威脅性、XX性.....etc.
: 不是隨便一個人說了就算,
: 為此禁止太多東西,
: 等於是濫用法規,
又不是禁止合理的東西
: 其實只要是明訂的規約,
: 一定會有個解釋的標準。
: 這標準,要馬就是管理者在訂,
: 要馬就是被管理者不服去申訴或打官司
: 自然又會出現一個稱為公證第三人(或單位)來認定
: 要違背第一點,滿不容易的吧?
: 關於第三點
: 那這個版廢掉吧
: 像什麼DIARY啦、HEART、LOVE、HATE啦
: 大家都在討論私人事務
: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不討論私人事務要討論什麼阿?
: 社會文化政治教育對家庭的影響?
: 既然只是避免,那標準又是什麼呢?
: 既然要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
: 那談論事情不能指名道姓是尊重隱私
: 禁止其他版友用自己不喜歡的口氣談論事情,應該是不尊重權益吧?
: 但,老話一句,站長版主管理人員開口,
ㄟ...怕有人誤會...我現在是以普通的版友身份來討論這些問題的
: 那大家不高興就閉嘴走人,不要爭執囉!
: 到了一個地方,就是要入境隨俗,
: 儘管妳自認自己受了委屈自認自己是對的,
: 這就是規矩....
: 其實johnson,不要把過去跟現在拿來比較,
: 法規是死的,解釋執行的人是活的,
: 前者是客觀的,後者是主觀的,
: 主觀本來就不見得會被大家認同,但不代表不好或是錯!
我可以瞭解你在說什麼
不過我只是想說
開這個版不是只是用來罵父母
當初的申請原因也並非如此(申請原因如下)
有鑒於現代社會家庭關係複雜
故開立此版讓大家可以互相討論家庭問題
進而達到天倫之樂的境界
這個版我想是給版友們用來討論家庭方面的一些問題
也希望對於版友們有實質的幫助
而不是提供版面來說父母的不是
就如之前有版友PO的文章
要罵就在面前罵阿,幹嘛在背後罵
關於規定的問題
我只是想說
並不是無法可管的(至於怎麼管就不是我的責任範圍了:P)
另外關於第三點的規定,我也是第一次注意到
看了之後有個想法
你在這個版PO自己家裡的問題
屬於你自己的隱私沒錯
可是不也會屬於你父母的隱私
只是個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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