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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miu (XXXXXXXX)》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那可真是抱歉了 : : 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自SYSOP版精華區) : : 二、使用方面 : :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並且只有註冊者才能張貼文章,使用者應為自己所 : : 張貼的每一篇文章負責,並遵守下列三點要求: : :    (1)禁止利用BBS做為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毀謗性及有商業 : :      版權、商業廣告營利、專利性的資料及文章。 : :    (2)禁止利用BBS做為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他使用者或節點之硬軟體系統,例如 : :      散佈電腦病毒、嘗試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或其他類似之情形者,皆 : : 在禁止範圍內。 : :   (3)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發佈文章時,請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 : : 我想版友只要不違背上述幾點,站方也不太用管吧 : : 不過話說第三點........ : 關於第一點, : 所謂的威脅性、XX性.....etc. : 不是隨便一個人說了就算, : 為此禁止太多東西, : 等於是濫用法規, 又不是禁止合理的東西 : 其實只要是明訂的規約, : 一定會有個解釋的標準。 : 這標準,要馬就是管理者在訂, : 要馬就是被管理者不服去申訴或打官司 : 自然又會出現一個稱為公證第三人(或單位)來認定 : 要違背第一點,滿不容易的吧? : 關於第三點 : 那這個版廢掉吧 : 像什麼DIARY啦、HEART、LOVE、HATE啦 : 大家都在討論私人事務 :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不討論私人事務要討論什麼阿? : 社會文化政治教育對家庭的影響? : 既然只是避免,那標準又是什麼呢? : 既然要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 : 那談論事情不能指名道姓是尊重隱私 : 禁止其他版友用自己不喜歡的口氣談論事情,應該是不尊重權益吧? : 但,老話一句,站長版主管理人員開口, ㄟ...怕有人誤會...我現在是以普通的版友身份來討論這些問題的 : 那大家不高興就閉嘴走人,不要爭執囉! : 到了一個地方,就是要入境隨俗, : 儘管妳自認自己受了委屈自認自己是對的, : 這就是規矩.... : 其實johnson,不要把過去跟現在拿來比較, : 法規是死的,解釋執行的人是活的, : 前者是客觀的,後者是主觀的, : 主觀本來就不見得會被大家認同,但不代表不好或是錯! 我可以瞭解你在說什麼 不過我只是想說 開這個版不是只是用來罵父母 當初的申請原因也並非如此(申請原因如下) 有鑒於現代社會家庭關係複雜 故開立此版讓大家可以互相討論家庭問題 進而達到天倫之樂的境界 這個版我想是給版友們用來討論家庭方面的一些問題 也希望對於版友們有實質的幫助 而不是提供版面來說父母的不是 就如之前有版友PO的文章 要罵就在面前罵阿,幹嘛在背後罵 關於規定的問題 我只是想說 並不是無法可管的(至於怎麼管就不是我的責任範圍了:P) 另外關於第三點的規定,我也是第一次注意到 看了之後有個想法 你在這個版PO自己家裡的問題 屬於你自己的隱私沒錯 可是不也會屬於你父母的隱私 只是個想法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09.227.100
Johnson: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推 61.56.139.177 12/25
Johnson:以普通的版友身份<-~原來是站大的平民IDꄠ 推 61.56.139.177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