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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父母的不知道尊重自己身邊的人,這樣子的父母又如何去教育自己的孩子尊重別人? ※ 引述《bigno (最愛我的巨蟹老婆)》之銘言: : ※ 引述《marrins (群魔亂舞的小島)》之銘言: : : 基本上 在東方社會 : : 父母親不習慣也不會把孩子當作是一個獨立的人格個體來看 : : 而是把他當作一個自己的私有財產(老調重談,了無新意,還請大家見諒) : : (不過這卻是鐵一般的現實) : 西方社會(美國)小孩到了十八歲就開始學著獨立 不管是西方或是東方,孩子是人,只要是人,就是一個獨立的人格個體 : 很多人大學都自己貸款念書 : 畢業後工作自己賺錢還款 : 大部份人成年後會搬出去住 : 即使住在家裡,也會付父母房柤 社會文化差異不同,試問要如何比較? 老外覺得把孩子養到成年了就算是盡到自己身為父母的義務了,所以就任憑子女出去 拓展自己的人生去 東方人則是認為只要父母自己活著一天,還是有義務(情感上的)要幫助自己的孩子 : 我們在抱怨父母管太多的時候 : 有沒有想想自己是否有資格要求父母將自己視為獨立的個體? 只要是一個生命體人類,就是一個獨立的生命個體,就是一個獨立人格的存在不是嗎? 基於這點難道孩子沒有權利已身為人、身為一個人格個體要求父母尊重自己是一個 獨立個體嗎? 孩子是人,跳脫禮教束縛與傳統風俗習慣。只要是人都有最基本的人權 當父母藉著xxxx是我的孩子(假設這孩子以成年),所以就要聽父母的話受父母的管教 基本上這是父母的權力沒錯,可是超出可接受程度,難道還要繼續下去? 前面提到的逼婚、心理上、生理上的虐待與傷害,難道就因為xxx是自己的父母 可以合理化、可以悶不吭聲? {我打我家的孩子是我家的事情,外人有啥權利去管(家暴家長的心態嗎)} : 吃家裡用家裡,還要父母不管自己的事, : 將來自己成為父母,會容許小孩這樣嗎? : 我很懷疑 基本上 生兒育女,養孩子教育孩子讓他成長,本來就是身為父母的義務不是嗎? 基本上 在合理的範圍內,父母管教孩子的權力,沒有人會質疑這個正當性 但是當管教的手法、程度與範圍超出合乎常理的時候,就應該適度做出反擊 而不是說因為我是你父母,你就應該聽我的話,不然你就是不孝子應該遭街坊鄰居的 唾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0.98 ※ 編輯: marrins 來自: 140.119.200.98 (05/16 02:02) ※ 編輯: marrins 來自: 140.119.200.98 (05/16 02:09)
BASS1982:推推推! 218.165.202.222 05/16
aecho:西方就比較好?? 140.112.247.52 05/17
aecho:說不定也有著我們沒有的社會問題~~ 140.112.247.52 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