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媽媽忍辱負重,非常的偉大。
因為結婚二十幾年,也窮了二十幾年,
她的個性產生很大的變化,我真不想怪她。
她說她有躁鬱症,十幾年前就有,
所以我不敢刺激她,盡量孝順她,希望她能快樂。
於是她很自然地視為理所當然。
做長女的當然要優秀,做長女的當然要獨立,
做長女的當然要自己賺錢,做長女的當然要貼心,
做長女的當然要養弟弟,做長女的當然要養爸媽,
做長女的當然要交一個很有錢很有錢的男朋友。
於是當她知道我的男朋友不是有錢人家的孩子,
她反對我們在一起。
她說我為什麼不去跟大我十幾歲,已經有經濟基礎的人在一起呢。
她說我為什麼不肯選擇長得很醜,但是是未來的醫生的人呢。
她說唸台大又有什麼了不起,人好又怎樣,
他家有錢嗎?他養得起她優秀的女兒嗎?
(他養得起獅子大開口的丈母娘嗎?)
當她知道我下一任男朋友家開店,她微服出巡,
去看看他們的店大不大,是不是真的有錢。
當她知道我現在的男朋友家似乎真的很有錢,
她不斷問我他們家有幾棟房子,
甚至當他的面,曖昧不清地套他的答案。
當我終於忍不住跟我親愛的媽媽大吵一架,
她無辜的表情和令人感動的辯解,
還真讓我覺得自己大大不應該啊。
我真是個不孝順的孩子,竟然這樣傷媽媽的心啊,
媽媽一切都是為我好呢,絕對不是為了她自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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