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 16歲就擁有隱私權"
雖然我覺得我講這句是廢話啦 反正父母根本不會管
如果是這種父母 我一有經濟能力我大概就會般出去
我以前只要我媽看我的信 我就會去拆他的信 要關心大家互相關心阿...
他看一封我看十封 反正我的信不多
要是我爸敢看我的信 我就去把他放信的地方搞亂 讓他不爽......
再去翻翻他抽屜 他不尊重我 我也不尊重他
他關心我我就關心他 ..........
不過我是超討厭我爸 隨時希望能脫離家庭的人
所以我會當面嗆他 但其他人可能就不能用這種方法(除非跟我一樣)
※ 引述《clairde (clairy)》之銘言:
: 研究所成績單、錄取通知、其它的信、私人的信,不拆也一定要問,
: 奇怪,我都已經二十多了,只是現在在等學校開學,子女滿二十歲父
: 母就無權看他們的信了不是?他以為他們是誰啊?好聲好氣「請」他
: 們不要看,還臭罵我一頓呢,說「關心」才會看,什麼事情都要管,
: 都要問都要查,很煩。反抗也不行?
: 叫做關心?干涉我看差不多,我過生活為什麼要看他們的意思行事?
: 我真的是很好聲好氣的講,我有很兇嗎?他兇什麼?
: 我已經受夠這種父母,什麼話都講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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