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ithernor (橘色的羊)》之銘言:
: 今天有朋友丟我msn,說同事揀到一隻黃金獵犬
: 但是找不到人認養,要把他送到收容所
: 我一瞬間很想哭,問他說如果無心替狗狗找認養
: 何必把他帶回來,然後送到收容所等安樂死呢
: 我記得不久前看到動物星球頻道,
: 美國監獄和動物防虐協會合作,
: 由受刑人負責訓練狗狗,完成社交技巧的訓練後,再進行認養事宜
: 其中一位受刑人說了一句話讓我很感動
: 他說:「我只有一個任務,就是替狗狗找一個家。」
: 對我而言,這關乎求生意志
: 如果狗狗不論受傷、饑餓、流浪,都堅定的在各種可能裡求生
: 為什麼台灣的動物收容所已經完全失去他的目的
: 不是幫助狗狗生存、幫助他們過更好的生活
: 而是消極的等待七天來臨,然後進行安樂死
: 或許義工們會覺得我這樣說很不公平
: 或許有些狗狗可以等比七天更長的時間
: 但我想說的是,在我的感覺
: 送入國內收容所的狗狗,被認養是好運、被安樂死是大部份狗狗唯一的去處
: 憑什麼我們可以這樣忽視動物的生存意志
: 而不受譴責呢
: 我們有什麼權力將他們處死後再消極的祝福他們─ 下輩子有個更好的生活?
http://0rz.tw/a04eK 2008年高雄市收容所安樂死監督作業
請問為何以人道方式幫狗安樂死要受到譴責?
該譴責的應該是那些棄養的人,無知的官員,及胡亂下手的不良獸醫及工作人員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還有愛心,只是大量的棄犬超乎收容所的負擔,
如果不能有效控制犬隻數量,我想後果應該也是蠻嚴重的。
台灣目前流浪犬之數量那麼多,這樣做或是也很逼不得已。
加上普遍對於愛惜動物的教育不足
看小學附近在賣小雞,小兔,蠶寶寶,夜市撈魚.....等。
這些小動物的屍體好處理,當然不容易被發現討論,甚至害死他們一點都不會傷心
只是剛好在狗這個部份彰顯出來。
當然公家機關對於處裡動物尤其是流浪貓犬,仍然很落後
但我想很多人都在努力的想把它改善。
然而人是否有權利決定其他生命的存否,這問題是在是太大
也不是一個人可以回答的來,問神吧?!
然而存活在人類社會,很不幸的卻是要遵守人類訂下的規則
我們只能期盼把這項規則訂的更嚴謹,符合人道及悲天憫人
再也不再有在狗狗電影(其他動物的電影也是)熱潮的開場之後,
再來發生棄養的二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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