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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yacad.org/phpbb2/viewtopic.php?t=7881&start=48 關於以正式新聞稿說明處理校園流浪狗問題一事,由於校方聲明稿內文 述及到關懷流浪動物志工隊的描述與批評,有部分陳述與事實不符,甚 至過分詮釋演繹,以致造成對本志工隊不公平之陳述與定位,事涉本志 工隊的名譽,故特此針對文中有偏頗以及不實之處,發表以下聲明加以 澄清。 一、關於校園安全部分 文中指陳,關懷流浪動物志工隊推行「校園流浪狗就地認養政策」,引 起了無數件校園安全意外,文中並列舉許多備案之申報案件,用以佐證 本志工隊所推行工作之不當,實已造成校園安全之嚴重顧慮。 本志工隊承認,在民國93年6月以前,的確有一段時期連續發生流浪狗傷 人事件,並曾對學校造成傷害,這點我們從不否認。但是我們檢視文中 羅列之案例,自此之後,一直要到民國95年3月,才又再度出現有校犬攻 擊人的紀錄。這之間一年半有餘的時間,則是一片空白,究竟是校方遺 漏了該時期校內流浪狗傷人事件申報的資料?還是說這段時間根本未再 有出現過任何嚴重狀況? 民國93年6月當時之所以會發生嚴重事故,蓋在於當時對校園流浪狗管理 之理論與實務上設計的錯誤,信守對犬隻進行「行為管理與導正」的做法 ,但由於志工隊的同學非專業訓犬人士,同時不能全天候守候行為偏差之 犬隻,以致成效有限,連帶造成多起傷人事件之未能遏阻。 經此教訓,志工隊痛定思痛,經研究改變做法,改以「立即移出校園」 作為對行為偏差犬隻之處置辦法,也就是在犬隻出現行為偏差之徵兆時 ,就立刻將之移往校外特定中途之家「桃花源」,禁錮管束。經採用此 政策,於是立即恢復校內平靜。我們認為,至少,93年6月至95年3月這 段無紀錄的時期,之所以沒有校園流浪狗安全通報,完全是本志工隊掌 握狀況以及處置得宜所致。還是說應歸功於這段時間本志工隊運氣特別 好,就是沒有狀況發生? 至於為何95年3月又會發生事端?由於校方封鎖消息,未通知本志工隊 ,事情發生的原因及過程不得而知,無法做出客觀的推論。顯然校方 欲表示仍在流浪狗議題上掌握主導權,逕行以其自己的方法處置,亦 即通知市公所捕狗隊前往掃蕩。我們可以請問校方,這次抓狗的成效 如何?又在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上起到什麼作用?必須要嚴正指出, 由於校方未將該狀況交代予我們處理,假如狗攻擊人是真的發生了, 那這隻肇事的狗,現在還停留在校園內!反過來說,凡經我們查證處 理的校園內狗攻擊事件,肇事的狗隻一定會外移出校園,這是有紀錄 可查的。 在校方偏頗的心態底下,目前校園流浪狗安全顧慮的可能缺口,校方 行政單位亦無法逃避應負的責任。校方刻意不理睬、不觸及關懷流浪 動物志工隊,以致很多狀況掌握在手中,不欲通報給志工隊處理;同 時欲顯示自己仍握有主導權,亦不願授權給志工隊處理,而行政單位 所能拿出的唯一辦法,就是抓狗,然而每次抓狗成效不彰,甚至捕捉 的狗僅限於幼犬或者傷殘之病狗(本學期開學前三次抓狗的實際狀況 ),對實質的問題改善根本無濟於事,而校方行政單位就因已經採取 行動,有所交代,也就不再繼續費心思在其上。然而對校內流浪動物 有全然掌握的志工隊,卻因為資訊壟斷而根本無法得悉,也就不能針 對問題前往解決。這種雙頭馬車、各行其是的做法是最壞的,最沒有 效能的,欲負擔起責任的不能實質承擔起責任,而校方行政單位又死 抱著無效率的辦法而不願變通,如此受害的,就只有無辜的同學。 二、對校方在「校園流浪狗」議題上的態度之我見 1. 自郭維夏副校長上台後,就不承認流浪動物志工隊的地位,連帶影 響校方行政單位對本志工隊的態度。使命副校長郭神父將志工隊照顧 流浪狗定位為「一群無知小孩,因為一己之念,所造成的校園亂象」 ,由此延伸,郭神父似乎並不認同流浪狗的生存權,所以郭神父曾在 公開場合表達找捕狗隊抓狗的立場。根據了解,去年暑假,郭神父就 已經要求將校內流浪狗全數捕走,而由於當時校園平靜無事,且志工 隊在支援校內重大會議管制流浪狗有成,而未能得逞。 2. 本志工隊自認在「校園流浪狗就地認養」的理論與實務技術之建構上, 已經研究出一整套足堪各校模範的體系,但因為校方的刻意漠視,本志 工隊只能施行前半部,亦即對狗隻的日常照顧與疫病防治的層面,但是 對於後半段更重要之校園安全維護之完善通報系統、對校內流浪動物安 全狀況之及時處置、以及對動保觀念教育之形塑、動物行為學等犬隻知 識的推廣等環節,則根本無從實施,甚至必要之資訊也無法流通。因為 這一部分完全仰賴校方行政資源的配合。一但欠缺校方行政單位的配合 ,整套理論體系無從發揮完善功能,成效必然受到嚴重限制,連帶產生 眾多不預期狀況。 3. 由於校方行政單位的刻意忽視或者刻意不配合,所造成本志工隊工作 效能不彰,反過來被校方行政單位用作非議志工隊的口實。如此惡性循 環下去,導致本志工隊的工作因此越無法順利推行,連帶造成在校方行 政單位的形象日壞。 4. 很多人不知道,在過去兩年期間,輔大在外界印象中因照顧流浪狗而 普遍享有尊重生命的光環之同時,校方卻從未放棄抓狗,然而仔細檢視, 各次抓狗之理由牽強、對校園現狀亦無實質改善,多出自官僚體系保護自 身利益的駝鳥心態。尤其惡質的是,行政單位還要求流浪狗收容所不得讓 同學將狗循正常手續領出。 5. 假如校方認為本志工隊的理論建構以及管理方法有問題,但從未有見 校方前來溝通了解,或者動用龐大的教育體系、行政資源來協助同學共謀 改善之道。校方只是一昧在野生樓 (輔大校部大樓)關起門來抱怨與批 評,除了不放棄抓狗手段外,一籌莫展;而野生樓也就成為各種反校園流 浪狗的聲音的彙集中心,不論其是否為事實,照單全收。行政單位還將校 內一切流浪狗的現象與問題,不由分說的一律主觀認定為本志工隊的過失 ,並用放大鏡檢視,在這種情況下,陳見與怨恨已深,怎能對本志工隊以 及校園流浪狗就地認養政策得出客觀理性的論斷? 6. 很諷刺的是,校方只有在要將關懷流浪動物志工隊趕出輔大時,才展現 出不凡的魄力,不但願意出錢蓋狗舍(但壽命只限定六個月)、也願意承 擔狗舍所可能引起之民怨以及總總責任;假如校方一開始就能以同樣的擔 當、肯花同樣的資源,用來協助本志工隊管理校犬的實務上,可以想見我 們的成就會是多麼的大,而輔仁大學又會得到什麼樣的美名? 三、對於本次校方之「最後通牒」之我方認知與感受 1. 絕無溝通協商的情事發生,而且根本沒有討論餘地的,僅僅是一種高高 在上充滿威權的「最後通牒」,且多威脅恐嚇之詞句。 2. 學務長告知中明確使用「抓狗」字眼,且使用不止一次,並未提到「專 業收容機構安置」的內容,或相關類似的訊息。 3. 校園流浪狗是校園公共議題,即便本志工隊的作法有不周之處,也應交 付全校師生公開討論,亦不允許校方少許官僚,以寡頭密室的方式做出改 變全校現狀的政策。 4. 相對而言,之前交通大學亦曾發生校園流浪狗的爭議,但校方是以公聽會 的方式取得公眾的意見,但是輔大校方卻嚴格禁止任何公聽會、公投等由公 眾意見形成決策的校園自治形式的出現。 5. 時至今日,已接近最後通牒所定之處理時間,迄未接獲到文中所提到的校 方行政單位所給予的「提醒」,假如真如文中所云,將給予三次提醒機會, 本志工隊則還在等待校方行政單位的「提醒」。 我們聲明,之所以本志工隊未能對行政單位的「最後通牒」有明確的回應, 在於該兩案均嚴重違背我們的認知和理念,亦即絕不應該使用「殺戮」來解 決問題。假如尊重生命是普世的價值,那麼殺戮應是最後不得已才得使出的 非常手段,絕不能理所當然的將之視做恆常的、普遍的手段。而總務長與學 務長給的這兩種提案,都是將「捕捉撲殺」當作是輔大永續之校園流浪狗處 理方法。對於一個每日都在拯救別人認為微不足道的生命的人,要他放棄對 生命的堅持,容忍殺戮行為的「必要性」,猶如強要一個吃素的人改吃葷。 是以我們對於這兩個方案都不接受,只重伸秉持過去的精神,繼續照顧流浪 動物之志業作為回覆。此外,校方提出的這兩個方案,都是要終結流浪動物 志工隊,強迫我們解散,只是一個是要一刀斃命,另一個則是苟延殘喘六個 月再讓我們斷氣,這種蠻恨粗暴的態度,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假如校方動用其無可抗拒的行政權,強要將校內的流浪狗交由捕狗隊撲殺, 並對後續進入校園的流浪狗使用同一手段對待,則關懷流浪動物志工隊要求 ,請頒布或者形成此一決策的行政高層長官,以公開身分簽署正式文件,表 示志工隊是在無可申辯的情況下被迫接受,以減輕吾等在道德與良知上之自 責。這個責任,概由天主教輔仁大學行政副校長郭維夏神父、總務長陳、代 學務長李利民承擔。 -- 加油... 相關文章歡迎轉載各大網站bbs... 各地動保團體... 德國動保相關人士也會適時介入.. 請各位關心這件事情的輔大同學不要灰心.... 請串聯輔大學生.. 對學校說出你們的看法與建議.. 學校自治唯有學生可以做主... 請聲明支持DC改善校內流浪犬問題... 撲殺絕不是唯一方法... 帶回家養只是消極面對... 請給流浪動物另一個出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99.75
FanEn:我覺得在這邊只有一方的說法 只有到處點戰火的感覺 我比較 06/01 18:01
FanEn:認為不如收集好證據 爭取與校方進行一場公開的辯論 而不是 06/01 18:02
FanEn:一個在這邊說自己的 學校則說學校的 況且事情都有正反面 06/01 18:03
FanEn:也許校方也有支持學校行為的同學的同學 但是不管怎樣 我覺넠 06/01 18:03
FanEn:這裡事狗板 把訊息放在這邊就好 剩下的各說一詞不如找個場合 06/01 18:05
FanEn:與學校公開對質 會讓人感覺這好 因為我不喜歡看到單獨一方 06/01 18:06
FanEn:的說法 相信也許有人跟我依樣 你們加油吧! 06/01 18:07
kilakila117:現在就是要爭取在協商.. 剛開始爭論都會是各說各話.. 06/01 18:08
kilakila117:而大家的批評言論也只是看文章後的感想.. 06/01 18:09
FanEn:恩 所以爭論的各說各話就停止吧 開始想辦法爭取對質 協商 06/01 18:09
kilakila117:現在只是要讓事件擴大讓學生知道事件發生..重新思考 06/01 18:10
kilakila117:對流浪動物的處置.. 做出一個好的例子.. 06/01 18:12
kilakila117:重點在先制止輔大送狗進收容所..畢竟生命失去回不來.. 06/01 18:13
kilakila117:如果今天不把討論串持續.. 版眾的遺忘會更快.. 請見諒 06/01 18:15
kikiow:我不得不說.收容所這名詞對不是長期接觸流浪動物的人來說 06/01 19:04
kikiow:是一個不錯的地方.他們會認為丟去那邊就會有好心人認養 06/01 19:05
kikiow:但是長期有接觸的就會知道送進去的10隻死的大概7-8成 06/01 19:05
germanysweet:1F雖然你的出發點和立論很好,可是我不認為學校會因此 06/01 19:16
germanysweet:學校是一個官僚體系,唯一對抗的方法只有讓事情大量曝 06/01 19:17
germanysweet:大量曝光,最好能上媒體,畢竟時間很緊迫 06/01 19:18
germanysweet:我強烈建議大家把這個事件po在各板(不用像張爸啦) 06/01 19:18
germanysweet:在去媒體系統用網友的力量讓這件事情上報 06/01 19:19
germanysweet:同時跟天主教庭&輔大反應此事 06/01 19:20
ebi:之前德國保護動物單位救援台灣流浪犬的case,寫信到這有幫助嗎 06/01 19:58
valenci:我覺得你們還是很自私,什麼責任都推給校方。 06/02 02:20
valenci:發更大弘願,設法自己解決不行嗎?要以校方的立場想想。 06/02 02:21
nakadachi:校方有考量學生的立場嗎 校方才是最自私的 06/02 09:01
nakadachi:現在就是要讓校方背責任 才能讓他們知道問題嚴重性 06/02 09:02
nakadachi:不然校方抓狗還要照顧流浪狗的學生負責 太蠻橫了 06/02 09:02
ebi:v大還是改不了發言前先指控的習慣嗎? 大家都在想辦法爭取時間 06/02 13:52
ebi:無論是DC社或校外人士都沒停過,每日都有新進展,並沒有一定 06/02 13:54
ebi:把狗兒留在校園內。多些叮嚀、鼓勵,少放些冷箭就那麼難? 06/02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