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walker (蔣公是民進黨救星)
看板pet
標題Re: [提醒] 最近帶狗去新莊體育場要小心
時間Thu Apr 5 16:35:04 2007
※ 引述《MaggyBear (世上正咩何其多)》之銘言:
: 衷心提醒板上所有新莊的愛狗人士,最近帶狗去體育場一定要小心
: 被看到一定是被趕走,沒第二句話
前文恕刪
看完全篇,我覺得很納悶的是,如果原po真的想要爭取狗權,
為什麼連基本的差詢規定都不懂呢?
如果那是一個夠大的體育場的話,應該會有相關規定吧?
(聽你的敘述,應該是新莊當地較大,有人管理的公共場所;相較之下應該會對寵物的
管理規定才對.一般體育場我好像沒聽說過可以帶狗進去,是室內的嗎?)
我剛剛上了一下台北縣立新莊體育場的網站,看了一下有沒有相關規定或問答,
得到的回答是這個體育場是一律禁止寵物的
http://esport.tpc.edu.tw/sc/faq.asp?ctype=
(請點左邊的常見問答下來第四項:小狗釣魚阻車柱)
所以如果你指的是這個體育場的話,我覺得你應該去向管理員道歉,
畢竟他是依規定行事
另外,扯個跟狗沒關係的,
為什麼管理員已經過來驅趕,而且你已經注意到之後,
還可以繼續跑一圈才停下來?
應該至少停下來問問看是什麼問題吧!
無論他的驅趕是不是符合規定,我認為妳這樣繼續進行自己活動的動作很不尊重人
(而且聽妳文中敘述,妳似乎是因為你男友建議離開才決定離開的,
這樣的做法讓我不予茍同,畢竟你要溝通的人是管理員吧!)
回歸正題,如果妳指得是別的體育場,而且規定上是可以帶狗的話,
我想那就應該找個民意代表或里長
(基本上,里長比較有空,可以長期跟那位管理員溝通,畢竟這位管理員不喜歡狗進來
給他造成麻煩的觀念,不可能一朝一夕就改變)
跟那位管理員說明,並且請他體諒,依照規定辦理
溝通的時候姿態低一點,畢竟管理的是他.哪天他會不會暗中動手腳,誰知道呢?
如果他還是那麼固執,那就不用甩他了,依照規定,你只要把身上的東西準備齊全,
就帶狗進去活動吧! 但還是要小心,避免對方不理性的衝突
當然如果那個地方規定還是不行,我想你短期內也只能另覓他處囉!
: 如果不想氣到反胃,不想像我一樣情緒失控當眾發飆,就還是先不要帶狗去體育場
: 也是為了寶貝們著想,如果那些人把氣都出在狗身上,後果真的不敢想像
基本上體育場應該都會有規定,我遇過的球場多半是不允許,當然看人執行啦!
有時候你可能遇到一些比較喜歡狗的管理員,或許他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是請不要把這種事情當成常態,那是特例,
而且剛好要場內都沒有討厭狗的家長或孩子
像我個人平常是不會很討厭狗,但是我很討厭飼主把狗帶到我家附近的高中的操場跑,
因為旁邊就是球場,有些飼主帶個拉布拉多那種大狗,被球打到也就罷了,
頂多汪汪叫個兩聲,大概還不至於嚴重受傷
但有時候看到飼主連馬爾濟斯 吉娃娃那種都帶來球場,而且還放在球架旁邊,
真的是很危險,萬一被那種三分線外的麵包球,或者短距離的傳球漏接打中,
基本上就算不死,大概也難逃骨折的命運,尤其是吉娃娃 博美這兩種
(我曾經看過有人被短距離傳球打斷鼻樑骨的,不要小看場上的球的力道)
有這種飼主帶狗的時候,我通常也懶得去打小報告,但是就會覺得很討厭,
而且其實我不會顧忌有狗在旁邊,反正規定是不能帶,被打到是飼主要負責
: 我打算跟新莊的民代陳情,看能不能修改相關規定,可能得多找一些人連署吧
: 想到就頭很大,覺得這難度一定很高,因為這是台灣
: 在台灣,狗可不像國外的狗這麼有狗權 (如美國、德國等等)
國外是用嚴厲的法規限制,加壓在人狗雙方身上得來的,
你真以為國外的狗就可以隨地亂竄啊?
: I'm wor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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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83.207
※ 編輯: ntuwalker 來自: 59.115.83.207 (04/05 16:37)
推 wdv297:我也覺得原PO心態有問題~ 04/05 17:32
推 Beijingman:原po心態本來就有問題,澳客一個 04/05 17:36
推 MaggyBear:對啊北京人 我真的很傲 那時候我真的很想要管理員消失 04/05 18:50
→ MaggyBear:你說的一點都沒錯 我討厭對狗不友善的人 04/05 18:51
推 MaggyBear:不曉得你還要婊我婊到什麼時候?還好我很遵守交通規則 04/05 18:58
→ MaggyBear:不然應該會被你婊更慘喔 @@ 04/05 18:59
推 Beijingman:原po真的很澳,沒水準沒文化 04/05 19:56
推 ebi:嗯...兩位版友請息怒。其實我真的覺得養狗的人應該要先守規定 04/05 19:58
推 ebi:較好,立足點站穩才好據理力爭,畢竟管理員&飼主吵起來影響的 04/05 20:00
推 ebi:是可能是社會大眾對遛狗的整體印象。 04/05 20:01
推 MaggyBear:北京大不生氣就不好玩了啦!我不要他息怒啦~~~ 04/05 20:38
推 ntuwalker:好啦不要在我的文章推文吵架,原po你自己檢討一下,相關 04/06 01:26
→ ntuwalker:規定我已經幫你找出來了,你不檢討,以後還是會吃虧碰壁 04/06 01:27
推 ntuwalker:再者,這裡是人類的社會,狗是沒有什麼權力的,愛狗歸愛狗 04/06 01:32
→ ntuwalker:現實部分你還是要認清啊.....=_= 衷心給你建議 04/06 01:33
推 Lirika:...法律好像沒規定大家都要喜歡狗吧? 管理員也只是盡他職責 04/06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