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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ggyBear (世上正咩何其多)》之銘言: : 衷心提醒板上所有新莊的愛狗人士,最近帶狗去體育場一定要小心 : 被看到一定是被趕走,沒第二句話 前文恕刪 看完全篇,我覺得很納悶的是,如果原po真的想要爭取狗權, 為什麼連基本的差詢規定都不懂呢? 如果那是一個夠大的體育場的話,應該會有相關規定吧? (聽你的敘述,應該是新莊當地較大,有人管理的公共場所;相較之下應該會對寵物的 管理規定才對.一般體育場我好像沒聽說過可以帶狗進去,是室內的嗎?) 我剛剛上了一下台北縣立新莊體育場的網站,看了一下有沒有相關規定或問答, 得到的回答是這個體育場是一律禁止寵物的 http://esport.tpc.edu.tw/sc/faq.asp?ctype= (請點左邊的常見問答下來第四項:小狗釣魚阻車柱) 所以如果你指的是這個體育場的話,我覺得你應該去向管理員道歉, 畢竟他是依規定行事 另外,扯個跟狗沒關係的, 為什麼管理員已經過來驅趕,而且你已經注意到之後, 還可以繼續跑一圈才停下來? 應該至少停下來問問看是什麼問題吧! 無論他的驅趕是不是符合規定,我認為妳這樣繼續進行自己活動的動作很不尊重人 (而且聽妳文中敘述,妳似乎是因為你男友建議離開才決定離開的, 這樣的做法讓我不予茍同,畢竟你要溝通的人是管理員吧!) 回歸正題,如果妳指得是別的體育場,而且規定上是可以帶狗的話, 我想那就應該找個民意代表或里長 (基本上,里長比較有空,可以長期跟那位管理員溝通,畢竟這位管理員不喜歡狗進來 給他造成麻煩的觀念,不可能一朝一夕就改變) 跟那位管理員說明,並且請他體諒,依照規定辦理 溝通的時候姿態低一點,畢竟管理的是他.哪天他會不會暗中動手腳,誰知道呢? 如果他還是那麼固執,那就不用甩他了,依照規定,你只要把身上的東西準備齊全, 就帶狗進去活動吧! 但還是要小心,避免對方不理性的衝突 當然如果那個地方規定還是不行,我想你短期內也只能另覓他處囉! : 如果不想氣到反胃,不想像我一樣情緒失控當眾發飆,就還是先不要帶狗去體育場 : 也是為了寶貝們著想,如果那些人把氣都出在狗身上,後果真的不敢想像 基本上體育場應該都會有規定,我遇過的球場多半是不允許,當然看人執行啦! 有時候你可能遇到一些比較喜歡狗的管理員,或許他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是請不要把這種事情當成常態,那是特例, 而且剛好要場內都沒有討厭狗的家長或孩子 像我個人平常是不會很討厭狗,但是我很討厭飼主把狗帶到我家附近的高中的操場跑, 因為旁邊就是球場,有些飼主帶個拉布拉多那種大狗,被球打到也就罷了, 頂多汪汪叫個兩聲,大概還不至於嚴重受傷 但有時候看到飼主連馬爾濟斯 吉娃娃那種都帶來球場,而且還放在球架旁邊, 真的是很危險,萬一被那種三分線外的麵包球,或者短距離的傳球漏接打中, 基本上就算不死,大概也難逃骨折的命運,尤其是吉娃娃 博美這兩種 (我曾經看過有人被短距離傳球打斷鼻樑骨的,不要小看場上的球的力道) 有這種飼主帶狗的時候,我通常也懶得去打小報告,但是就會覺得很討厭, 而且其實我不會顧忌有狗在旁邊,反正規定是不能帶,被打到是飼主要負責 : 我打算跟新莊的民代陳情,看能不能修改相關規定,可能得多找一些人連署吧 : 想到就頭很大,覺得這難度一定很高,因為這是台灣 : 在台灣,狗可不像國外的狗這麼有狗權 (如美國、德國等等) 國外是用嚴厲的法規限制,加壓在人狗雙方身上得來的, 你真以為國外的狗就可以隨地亂竄啊? : I'm worr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3.207 ※ 編輯: ntuwalker 來自: 59.115.83.207 (04/05 16:37)
wdv297:我也覺得原PO心態有問題~ 04/05 17:32
Beijingman:原po心態本來就有問題,澳客一個 04/05 17:36
MaggyBear:對啊北京人 我真的很傲 那時候我真的很想要管理員消失 04/05 18:50
MaggyBear:你說的一點都沒錯 我討厭對狗不友善的人 04/05 18:51
MaggyBear:不曉得你還要婊我婊到什麼時候?還好我很遵守交通規則 04/05 18:58
MaggyBear:不然應該會被你婊更慘喔 @@ 04/05 18:59
Beijingman:原po真的很澳,沒水準沒文化 04/05 19:56
ebi:嗯...兩位版友請息怒。其實我真的覺得養狗的人應該要先守規定 04/05 19:58
ebi:較好,立足點站穩才好據理力爭,畢竟管理員&飼主吵起來影響的 04/05 20:00
ebi:是可能是社會大眾對遛狗的整體印象。 04/05 20:01
MaggyBear:北京大不生氣就不好玩了啦!我不要他息怒啦~~~ 04/05 20:38
ntuwalker:好啦不要在我的文章推文吵架,原po你自己檢討一下,相關 04/06 01:26
ntuwalker:規定我已經幫你找出來了,你不檢討,以後還是會吃虧碰壁 04/06 01:27
ntuwalker:再者,這裡是人類的社會,狗是沒有什麼權力的,愛狗歸愛狗 04/06 01:32
ntuwalker:現實部分你還是要認清啊.....=_= 衷心給你建議 04/06 01:33
Lirika:...法律好像沒規定大家都要喜歡狗吧? 管理員也只是盡他職責 04/06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