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新聞轉播
雖然自己是站在非常贊成的立場
不過看了新聞~卻覺得有一點怪怪的
可能是因為最近虐貓的新聞吧
整個記者會都是以"貓咪"為訴求
民視的標題是:『蕭:我是貓咪的代言人,應該修法保護貓』
這乍看起來會有點怪怪的吧(我是狗媽咪)
把動保法的範圍弄得有點狹隘的感覺
不過也不怪民視下的不好
轉來轉去
也只看到民視在播
他台還是在吵那些543的無聊政治事務@@
不過還是許願希望這次推動能順順利利的~大家加油~~~!
※ 引述《Lynn0201 (裘西)》之銘言:
: ※ 引述《ayumism60@kkcity.com.tw ( )》之銘言:
: 我個人是贊成必須修法讓動保法更能增加她的效益,
: 基本上,修法必須經過一套很嚴謹的程序才得以完成,
: 所以短期之內或許無法看見完整的法律出現,
: 而且也必須趁勢追擊的做,
: 因為也許時間一久,這個議題不再被人們關心之後,
: 議題也就不再是個議題而連被排入議程的機會也喪失了,
: 並不贊成接受外國整套的動保法,
: 因為因地制宜是立法相當重要的考慮因素,
: 就連美國各州的動物保護法都不完全相同,更別說是台灣了,
: 其實不需要對台灣的法律那麼沒信心,基本上台灣的法律訂定的算是相當明確的,
: 會鑽法律漏洞的,才算是真正的特例,也因此才必須針對不完善的法律再次的修正,
: (動物買賣必須在有執照的店家裡進行,不僅是保障賣方與消費者的權益,
: 也是對動物生命的一種尊重,如果動物買賣是可以隨意買賣,這個後果是可以想見的,
: 其中之一:夜市隨處可拿著小小紙箱子裝著出生未滿一個月的幼崽的攤販,
: 這是你我樂見的嗎?"某些剝削與困擾"這種說法在個人看來實在太不具體,所以暫不回應)
: 關於立委席次的問題,因為牽涉到政治,所以較容易有爭議,
: 這是應該要與這個問題劃分清楚的,
: 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條防線,
: 人心必須靠道德來規範,
: 當然我們可以說,法律無法懲治這種人,
: 但是如果沒有法律的嚇阻作用,這種人也將不會再是您所謂的"特例"了~
: 生命是何等寶貴的珍物,失去就永遠不會再回來的......
: : 修法不要那麼情緒化 好不好
: : 要不然就請接受外國整套的動保法
: : 誰知道現在這樣意氣用事 修出來會不會比現在更糟糕...
: : 現行的法律 比之前的法律還帶來不少困擾
: : (其中之一 現在只能在有執照的地方買賣 卻造成了某些剝削和困擾)
: : 方先生這件事是個特例...
: : 他除了虐待動物 而且還 "上網慶功"
: : 修法不一定治得了這種人 搞不好還鼓勵他的衝勁去找漏洞...
: : 法律不是情緒性的修修就能解決問題
: : 就像立委席次不就是修來修去 問題還是沒解決
: : 搞到某些無心過錯卻遭重罰 某些有心鑽漏洞的卻沒事...
: : 問題是在人心 不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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