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ffooxx (windfoxNN)
看板pet
標題Re: [轉錄] 沒有良心的拖吊場~請大家用力遣責
時間Wed Apr 19 19:35:19 2006
※ 引述《WangVictor (但願人長久)》之銘言:
: ※ 引述《brianchung (妍瑾)》之銘言:
: 我覺得這件事錯在你耶
: 如果你把狗當物品
: 那他們把車拖走
: 沒有任何不對
: 如果你把狗當親人
: 你把無行為能力親人留在密閉的車上
: 你能說錯不在你身上嗎?
原PO者已經說了 他的確有疏忽 因為他自己一個人要帶4隻狗的確不容易
他沒料到 會被拖吊 而他也說了 他放的地點不對
: 再來說放車位置
: 你看到在邊邊的
: 應該有不少是員工車
: 你是員工也會把自己的車放在陰涼處吧?
: 至於你的車剛好在中間
: 應該只是巧合
: 假如你是拖吊車駕駛
: 你會刻意把某部車放某個位置嗎 ?
: 正常應該是隨機放吧...
: 我是不知道那個人態度為什麼低調
: 如果是我 依法行政 沒什麼不能讓你知道
依法行政 不是尚方寶劍 不代表拿出來 就能夠恣意行政
執法過程仍然必須遵守行政原則 今天 原PO者不對車子被拖 他沒爭執被拖的部份
他是對執法者在執法過程的輕忽態度不爽
他已經在最快速時間 通知執法單位 車上有生命的存在
今天執法單位是不是該注意一下呢
如果 今天車上的是小孩 他們還會不會不理(車窗貼黑 嬰兒在車上)
如果小孩出事 他們還是要負責的 所以 依法行政不代表你的注意義務會被免除
: 台灣人發生事情
: 總是先把責任推給別人
: 很少在反求諸己的...
: 你的文章 很多事情都令人覺得言過其實
: 看過別人拖吊的人都知道
: 照相 貼封條 上架 都需要時間
: 總共約需3分鐘
: 不可能"轉個頭"就拖走
: 現在車都貼很黑
: 裡面是什麼不一定看的到
: 環亞那裡車水馬龍
: 狗叫也容易被車聲蓋過
: 在這個板看了很多文章
: 一大堆罵人 怪罪別人的文章
: 其實都是主人自己疏忽造成的
: 但是 似乎都沒人願意"點醒"?
: 有時候會看到"偷狗"的文章
: 沒有寵物登記的狗
: 法律上就是無主
好像寵物登記只是用來證明之用吧 不代表不登記就是無主物吧
只要那是有飼主的狗 就算不登記 你把它帶走就是偷
偷在刑法的定義上 是必須是易他人所有 建立自己持有
所以 偷就是不對 無關乎有沒有寵物登記 沒登記的不代表是無主
: 任何人看到都可以養
不對 只要原飼主 能證明是自己的狗 例如照片 還是能夠把狗要回來
不是誰想養都可以
: 而且這些狗被"偷"
: 幾乎都是主人不綁 放出去造成的
: (未植晶片的)狗"法律地位"就像一張悠遊卡或手機
: 屬於無記名的財產
: 你把手機或悠遊卡放在馬路上
: 不會有人撿走嗎 ?
會有人撿走 不代表撿的人可以擁有 只要能證明 一樣能要回來
: : 2006/4/19 下午1點半左右
: : 本人於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小巨蛋斜對面、點水樓
: : 暫停路邊停車
: : 當然
: : 被拖吊的話
: : 我無話可說
: : 但是因為我是帶著四隻狗前往就醫
: : 有一隻狗是狀況差到隨時會離開
: : 當然
: : 我是在就醫完
: : 把他們放上車
: : 再付錢
: : 馬上就走
: : 當然我也是停在醫院正門口
: : 然而我一轉頭
: : 車就被拖走了
: : 最氣人的當然還是四隻狗在車上
: : 由於我的狗是非常兇而且神經質
: : 所以一有動靜一定是叫個不停
: : 如果說
: : 他們不知道是絕對不可能
: : 我當下就打了電話前往「撫遠拖吊場」
: : 那位小姐一開始也覺得不大好
: : 我請他幫我注意一下
: : 結果
: : 我快到的時候
: : 我再次去電詢問
: : 她把電話轉給他們的經理(在現場的牌子上是主任)葉昭文
: : 我跟他表明不合理之事
: : 他居然回我說
: : 狗怎樣他們不負責
: : 態度極之惡劣
: : 而我到了現場
: : 我居然看到
: : 我的車
: : 在烈日下的正中央
: : 前後左右排都沒有車
: : 其他車全都在最邊邊
: : 明明巳經去電表明狗在車上
: : 狀況不好
: : 他們依然如此故意把我的車放正中央
: : 根本就是要謀殺生命
: : 我一開車
: : 狗狗幾乎呈脫水狀
: : 意識不清
: : 在強力灌水及施予點滴後
: : 才比較正常
: : 而後我前往櫃檯理論
: : 那個小姐
: : 態度之差
: : 他辦公室
: : 整個地上全是狗
: : 而且不是流浪狗
: : 是瑪爾濟斯
: : 我就問她
: : 將心比心
: : 你們這個態度會不會太糟
: : 我問她名字
: : 她拒絕回答
: : 我問她剛電話中說我狗怎樣不負責的那位經理名字
: : 她一開始說
: : 掛在上面的牌子上
: : 但上面只有主任及職務代理人
: : 所以我謊稱剛那通電話巳經錄音
: : 沒想到
: : 她不肯講
: : 我說
: : 你們不提供任何人的姓名
: : 她就說你自己看
: : 我當然回她
: : 上頭沒有「經理」這二個字
: : 她說:「我憑什麼告訴?妳沒資格知道」
: : 後來她拖口而出
: : 姓葉
: : 我再問全名
: : 她又再次的說
: : 我沒資格知道
: : 我就問他是不是主任的那個名字
: : 她才說
: : 妳不是瞎了嗎?
: : 現在又知道了
: : 我覺得
: : 個人違規停車情有可原
: : 我不計較
: : 也才區區1900元
: : 要我給個190000我也不在意
: : 但是我們今天不是狗就不是生命
: : 也不是她們在辦公室養一堆狗
: : 吹著冷個半死的冷氣
: : 全都是我們付的錢
: : 我們巳經訊速打電話告知了
: : 還把我的車停在正中央
: : 正中午的曝晒
: : 態度極為惡劣
: : 我把那個接洽的小姐照片跟我的車停在正中央的照片拍下來了
: : 但在我手機裡頭
: : 我目前在上班中
: : 沒辦法叫出到電腦裡
: : 晚點會附上
: : ps.我在前往理論之前,一位先生也是車子前頭全被撞拗,但那位小姐回都不回他,就把找的錢大力的丟在桌子上,是不是我們老百姓一點保障都沒有,還要受這些在辦公室養狗人的氣
: : 我今天被拖吊的地點:
: : 台北市松山區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65號
: : 主任/經理:
: : 葉昭文
: : 隨行警員:
: : 王琪
講那麼多 不是想跟你筆戰 只是 原PO者並不是想把責任都推給他們
他知道自己哪邊疏忽 自己哪邊錯 他也儘力防止錯誤繼續擴大而造成傷害
只要是人 一定會有疏忽的時候
在疏忽的時候 ?什麼人跟人之間不能將心比心互相幫忙呢 避免傷害擴大
今天是還好沒出事情 出事情誰要負責 狗主固然有錯 但是行政機關沒錯嗎
又說回來 今天是在台灣 要是在美國 我看非要一狀告上法院才能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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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10.90
推 oberon1013:所以結論呢??,,,,,每次戰完都不知道為何而戰,,結論呢? 04/19 20:40
→ bluemandy:樓上,沒人要戰!不需要講這種風涼話吧 04/19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