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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想當這討論串的旁觀者 但看到這篇還是跳出來了... 因為無法接受怎麼有人會認為是小狗的錯... 可能文章轉來轉去的 所以PO文者沒看清楚... 應該是搶黃燈的騎士有錯在先吧! (就人類法律而言!!) 大家都應該見識過搶黃燈的人車速有多快! (題外話...如果搶黃燈的人撞了人,你會說被撞的不對嗎?) 如果說被撞的狗有什麼錯的話 就是--誰叫他看不懂交通號誌! 不會走斑馬線 不會走人行道.. 不知道有人會搶黃燈 也沒先熟讀所謂的人類法律! 說死者不對 我覺得這才苛... 尤其是被一個搶黃燈的騎士撞死了 還被說不對...到底是誰倒楣啊... 不願犧牲所謂的名貴襯衫不是重點,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會害怕... 但都有人幫他把受害者抱起來了 難道無法做到最低限度的關心? 都發生車禍事故了 還不會反省自己的行為←我指搶黃燈 還認為是對方的錯? (←抱歉 這是我主觀認知,因為原原PO文中提到騎士怒視小狗) 我想這也不是什麼個人特質... (還跟醫謢人員及清潔隊員比...我覺得汙辱了他們) 很多搶黃燈的辯解都是.. "我通過的時候還是綠燈耶" 真怕這騎士下一個撞到的是人...到時他也會拍拍屁股走人嗎? ※ 引述《shone0431.bbs@binary.csie.ncu.edu.tw (努力成為一個廢物)》之銘言: > 我覺得不需要這麼刻耶,並竟是小狗先不對(就人類法律而言) > 再者,我相信成功的醫護人員與成功的清潔隊員都一樣 > 是需要特質的,有的人不能忍受臭,有的人怕血 > 不願意犧牲名貴的襯衫就是兩位騎士他們的特質, > 至少,還有原po這種人願意幫助他覺得可憐的動物, > 社會病了,但是還活著。 雖然還活著,但一昧找藉口,遲早病入膏肓。 -- ※ Origin: 摩卡小築 <moca.csie.chu.edu.tw> ◆ From: 218-168-212-231.dynamic.hinet.net
LenaPark:黃燈時行人號誌燈已經變綠燈了嗎?????????? 05/20 11:13
yeanovia:說的好 05/20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