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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rinna.bbs@moca.csie.chu.edu.tw (Corinna)》之銘言: > 轉信站: KimoWebBBS!netnews.kimo.com.tw!news.csie.ncu!news.ncu!ctu-peer!news.nct > Origin: moca.csie.chu.edu.tw > 雖然很想當這討論串的旁觀者 > 但看到這篇還是跳出來了... > 因為無法接受怎麼有人會認為是小狗的錯... > 可能文章轉來轉去的 > 所以PO文者沒看清楚... > 應該是搶黃燈的騎士有錯在先吧! (就人類法律而言!!) > 大家都應該見識過搶黃燈的人車速有多快! > (題外話...如果搶黃燈的人撞了人,你會說被撞的不對嗎?) > 如果說被撞的狗有什麼錯的話 > 就是--誰叫他看不懂交通號誌! 不會走斑馬線 不會走人行道.. > 不知道有人會搶黃燈 也沒先熟讀所謂的人類法律! > 說死者不對 我覺得這才苛... > 尤其是被一個搶黃燈的騎士撞死了 還被說不對...到底是誰倒楣啊... > 不願犧牲所謂的名貴襯衫不是重點,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會害怕... > 但都有人幫他把受害者抱起來了 難道無法做到最低限度的關心? > 都發生車禍事故了 還不會反省自己的行為←我指搶黃燈 > 還認為是對方的錯? (←抱歉 這是我主觀認知,因為原原PO文中提到騎士怒視小狗) > 我想這也不是什麼個人特質... > (還跟醫謢人員及清潔隊員比...我覺得汙辱了他們) > 很多搶黃燈的辯解都是.. "我通過的時候還是綠燈耶" > 真怕這騎士下一個撞到的是人...到時他也會拍拍屁股走人嗎? > ※ 引述《shone0431.bbs@binary.csie.ncu.edu.tw (努力成為一個廢物)》之銘言: > > 我覺得不需要這麼刻耶,並竟是小狗先不對(就人類法律而言) > > 再者,我相信成功的醫護人員與成功的清潔隊員都一樣 > > 是需要特質的,有的人不能忍受臭,有的人怕血 > > 不願意犧牲名貴的襯衫就是兩位騎士他們的特質, > > 至少,還有原po這種人願意幫助他覺得可憐的動物, > > 社會病了,但是還活著。 > 雖然還活著,但一昧找藉口,遲早病入膏肓。 我也想當旁觀~但也跳出來了 犛田的騎士沒錯~錯只在他闖黃燈 但要能證明他超速才有錯 狗沒錯~錯在他生錯環境 一個不適合他的環境 奇怪的是狗的主人呢 為什麼沒有人質疑狗的主人 我想狗的主人應該負比較多的責任 萬一騎士因為車禍有個萬一 不是應該要狗的主人負責嗎 題外話... 如果闖黃燈但是沒超速的情況下 應該是被撞的人錯比較多 只有台灣的法律是情大於理 受傷較重不代表是對的 台灣處理車禍有一種是沒刑事責任但是有道義責任 就連開車有人跳出來讓車撞要自殺的 開車的駕駛也有道義的賠償責任 我個人是覺得蠻可笑的 -- ※ Origin: 奇摩 大摩域 <http://bbs.kimo.com.tw/> ◆ From: 61.217.129.236
sr:扯遠了吧~這應該只是很簡單的討論生命並無貴賤之分 05/20 04:36
sr:旁邊的人那麼多,可以同時幫助騎士也幫助受傷的狗狗阿~ 05/20 04:38
sr:實在不應該用不屑的態度對待一隻狗,狗的生命也是生命阿 05/20 04:38
sr:但我同意你說的,飼主應該要負責...(遺棄狗狗真的很不應該!) 05/20 04:39
Claireisa:在國外,就是搶黃燈的會被判重刑 05/20 06:22
popolsaint:推!騎士沒錯,狗也沒錯,錯的是不牽繩的狗主人~ 05/20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