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talas.bbs@bbs.nchu.edu.tw (瓶內的宇宙)》之銘言:
> 要是我的話
> 我也會先去救人!
> 你說我沒愛心也好!
> 世間萬物在我眼裡還是有先後順序的
> 人的生命對我來說還是比狗重要的多
那是你的觀點,我沒意見,
同樣的,別人覺得動物的命與人類平等,你也不能說錯吧!
> 如果只能選一個的話我一定選人
我覺得原文重點不在選擇的兩難
又不是人和狗同時掉到水裡要救哪個
何況那個騎士應該只是跌倒而已
沒有到需要”被救”的程度吧
重點是沒人要幫助狗狗的冷漠
還有把狗狗撞死還覺得自己是被害者的死樣子
> 況且又不是騎士故意去撞那隻狗的
狗狗就活該被撞死嗎
> ※ 引述《YOYOGIVEME.bbs@ptt.cc (搞啥阿!)》之銘言:
> > 作者: YOYOGIVEME (搞啥阿!) 看板: Hate
> > 標題: 幹! 都被撞到了你是不會有點憐憫心嗎
> > 時間: Thu May 18 16:53:53 2006
> > 下午剛從立院出來等紅綠燈時
> > 一隻小狗衝出被機車騎士撞翻
> > 翻了幾圈後停在一個待轉區的年輕男機車騎士腳旁
> > 他竟然輕輕的用腳把牠撥到旁邊
> > 怎樣!他是有病還是怎樣!
> > 他已經在吐血很可憐了你不幫忙送醫就算了還把他播一邊去
> > 撞到他的人竟然有人伏起來 然後一起怒視那隻躺在地上吐血的小狗
> > 眼見沒半個人有反應(也可能是大家都嚇傻了)
> > 我趕緊送醫 可是還是來不及 >"<
> > 好難過喔 在我手上往生
> > 醫生判別往生後 雖有掃到晶片
> > 但是防疫所找不到該晶片飼主
> > 也就是醫院沒有去進行登錄
> > 號碼 01E0291F54
> > 最後只能請醫生代為火葬
> > 我留下他的項圈當做日後尋到主人的留念
> > 如果這隻狗是你家的小狗麻煩你可以與我聯絡
> > 土色米克斯 藍色項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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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boyzoo 從 ip195164.ntcu.edu.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