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蔡老師因為太忙了,這二天颱風來了,有狗狗生病,要幫狗狗吊點滴, 所以比較沒時間學BBS的操作,所以來信請我代她將事件的經過PO出, 先釐清大家的困惑。 以下就是蔡小姐本人的說明: ------------------------------------------------------------------------------------------------ 我是蔡老師本人,針對原PO說明如下: 1. 帳款部份: 還是要原po者盡快給帳號後四碼、及轉帳日期,一給馬上會po出其匯款記錄,既然他說有 匯,說出帳號後四碼,對他應該沒有任何難處吧。 其實,原PO如果真有轉帳,他自己的簿子一定也都有記錄,再者,他大可直接在網路上公 布他的簿子內的轉帳記錄,其實這樣最清楚不過了,如果真的有匯,我也無法駁斥,因為 簿子會說話!是否轉帳,一目了然。有憑有據,也才能取信於人。 所以請原PO趕快給帳號後四碼,不要一拖再拖,我想大家都非常想知道事實 另外,我一開始要求妳轉的帳號先是個人的帳戶--台灣銀行031004534277,因為當時協 會的帳戶尚在申請中,還未通過,所以才先要求你匯到個人帳戶;後來因為協會的兆豐國 際商業銀行06309109410帳戶申請下來,所以才要你改為匯入協會的帳戶。 再者,我跟你的款項很簡單,就只有每月2000的費用要求轉帳, 醫療方面一毛也沒有進我個人或協會帳戶,是由他自己向醫院繳納的。 2.看狗問題: 通報當時就講過狗場不開放,要看狗要約地方看,費用也都講好。 本來約定第二次就醫時,通報人一起到醫院看狗, 但因狗狗太兇,所以四次的醫療,全是醫生到狗場出診,無法帶出就醫,也都有跟通報人 說明過,她也說狗真的很兇,她知道。 何況狗兇會咬人,所以才會打電話要我協助抓狗,不然狗不咬人的話,通報者就自己抓就 好,為何要找我協助抓狗?這不是很清楚的事實嗎? 因此,她要求要看狗,我說沒有問題,但因為會咬人,所以必須鎮定,我才有辦法帶出來 給通報人看,是通報人說這樣麻煩,常鎮定對狗不好,所以雙方溝通後,約定等狗狗可以 讓我接近後,再帶出給通報人看。 狗狗來約一個多月後已經會親近我了,我"主動"跟通報人連絡說可以看狗 也跟對方講說狗狗腫瘤都消了,就只剩下潰爛的傷口,須要噴藥吃藥(後面這其間的藥錢 我一毛都沒有跟對方要可由她轉帳金額證明),要她約地方看狗,但她卻一直推拖,說她上 班忙,她要看狗會跟我連絡等等的借口,結果一直等不到他的主動聯絡。 後來我很擔心她會棄養狗狗。所以我主動打電話,但她不接,傳簡訊她也沒回,而我的簡 訊內容,也只是告知對方給帳號後四碼對帳,及趕快約時間看狗而已,這樣有很超過嗎? 一般情形,如果真的很關心狗狗的,一定會時常主動跟我聯絡,詢問狗狗的病情,關心狗 狗的狀況,也會主動積極聯絡看狗的時間,可是情況正好相反,她卻不接我的電話,也不 回,她的行為完全悖離一般真正關心狗狗的人的情形。 所以,我也會另外附上我的通聯記錄看看誰主動跟誰聯絡多,此部分需要等待通連記錄申 請下來後,再另行PO上。 (P.S.我撥出去的已經有調到近半年的,因為撥出去就是我使用的電信公司所以要資料 很快,而來電會拖到21天是因為打來的包括很多電信公司,就是說我的是台 哥大有的打來是中華或遠傳等等,所以我的手機電信公司要跟很多業者調資 料才會很久,所以如果對方願意她就申請自己撥出紀錄,並主動公開,這樣 就不用等我到21天,對於釐清大家的疑惑會更快) 何況,如果真如你所說的,我一直傳簡訊要錢,如果她沒有想棄養,想看狗,大可跟我開 條件說:想要錢,就給看狗等等,如果是我真的不給看,我哪有什麼立場跟你要錢? 3.絕大多數私人收容所是不公開地址的: 傳單上面的地址有的話,應該是其協會辦公室,而不是狗場 狗場主人不會主動公怖,除非是曾經去過的人公怖的,那就很無耐了 不然一般私人的因為怕被丟狗都很緊慎 沒有一家狗場敢說他的狗場不怕被丟狗的,大家都怕,因為每個狗場都已是暴滿狀態 有網友說狗場不會因為怕被丟狗,這種情形在目前的情況來講,是不可能的,因為如果不 怕被丟狗,表示狗場還有空位和經費,如果有空位跟經費,也不會放任那麼多狗狗被安樂 死,早就都救出來了不是嗎? 4.醫療費用問題: 當初她通報,我就直接去通報地點: 抓到狗後跟她說一起到醫院,醫院離她家騎車兩分鐘 當時已是晚上六點過後,她卻說她要去上班,無法跟我去, 我說那我自己帶去,可是請她上班前先把她的證件放動物醫院, 要幫狗狗植晶片在她的名下,這樣我就不怕被棄養,這個都是通報前, 就都講好,她都說好! 但是抓狗的這次見面,是第一次見,也是最後一次 她根本就沒再出現,我連她姓什麼,叫什麼,住哪都不知道,只有她通報時打來的手機號碼 。 狗狗一就診完我就跟她說價錢及病情,她都說沒問題,但是等到狗狗都醫療結束,她開始 避不見面,一直摧她,她才去醫院繳錢,而且總價七千多,她只付六千多,一千多還是我 貼的。其中一千多是包括鎮定,及一箱罐頭費用(餵藥用)。 以上當初都有跟她說但事後翻臉不認帳 醫療方面,是醫生專業,如果她早有疑問,應該在我告知時就反應,因為醫療分四次一星 期一次共一個月,這麼長的時間可以反應,她不認同的話,早該向我反映了,而不是等到 所有療程都結束了,才放馬後炮,這樣會讓人懷疑其動機,就像一鍋食物妳都吃的乾乾淨 淨了才在說食物壞了,要求不付錢,這不是很超過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7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