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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16] 下列西藥販賣業者所從事之營業行為中,哪一項違反藥事法? (A)兼售動物用藥 (B)兼售化妝品 (C)批發供應處方藥給同業藥商 (D)聘用專任中醫師並請領中藥販賣執照後可販售中藥 考選部公佈之原答案:(A) 想請教各位一下(D)選項, 因為- 藥師法51條-西藥販賣業者,不得兼售中藥;中藥販賣業者,不得兼售西藥。 但成藥不在此限。 不知道是否有其他條,也有規定到此項呢!! 感謝大家~~~~~((感溫!!!!)) [理由來源之文獻課本與頁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89.231
moriyako:藥事法第52條 08/04 15:45
moriyako:藥品販賣業者,不得兼售農藥、動物用藥品或其他毒性化學 08/04 15:45
moriyako:物質。 08/04 15:45
tolowali:(D)人家是中醫師 沒問題阿~~!! 08/04 15:47
clovep:所以是請聘到的中醫師,由他去請領中藥販賣執照嚕!我還以為 08/04 16:01
clovep:是西藥販賣業自己請領,所以覺得就算以中醫師應該也不行!Orz 08/04 16:02
fucoid:西藥販賣業者如果也去請中藥販賣執照 也可以吧? 08/04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