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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詢勞保局網站之後,的確是五人以上公司才需強制納保。 但如員工未保勞工保險,仍要替員工保「就業保險」。 故此,[徵才]範本作一更正: 原: 【公司福利】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更正為:【公司福利】請勿寫"健保""就保",無"健保""就保"是違法的。 勞工保險: 僱用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強制加保,未滿5人可以自願加保。 就業保險: 僱用1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強制加保,適用對象是本國籍勞工, 跟依法在台工作的外籍配偶。 如寫勞保,請註明(員工未滿5人公司自願加保)。 未依規定註明者,視為公司員工5人以上應強制加保勞保,不可寫在【公司福利】一欄中。 如違反者仍依版規2-2處理。 資料來源: 1.未滿五人公司 不需強制投勞保但需投健保 http://goo.gl/CyzYxq 2.保了勞保,為何還要有就業保險? http://goo.gl/DHyM2B 3.[疑問]有了勞保,為什麼還要參加就保(就業保險)? http://goo.gl/a34No3 4.勞工保險條例 http://goo.gl/8TJ5m3 5.就業保險法 http://goo.gl/RAbVRF 6.全民健康保險法 http://goo.gl/3NKrV 版主 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207.6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harmacist/M.1411821919.A.CD1.html
PanChen: push 09/27 20:53
johnnyjaiu: 更正: 是未滿5人,不是5人以下。 09/27 20:56
※ 編輯: johnnyjaiu (61.230.207.66), 09/27/2014 20:57:09
pharmawind: 推用心 09/27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