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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奴隸銀行看到了一個職缺很心動跑去應徵 錄取後做了兩個月發覺福利徵才內容不符 例如: 【享勞健保】 →雇主卻說到職滿兩個月才要幫員工保 (OS:勞保不是做幾天就要保幾天嗎?) 【生日禮券或禮金】→我到職的第一個月就生日了,結果到現在 都不見蹤影,根本就沒發 【不定期聚餐】 →我問內部員工說只有快過年才會叫一次麥當勞外送 這樣的情況下,大家會閃人嗎? (現在閃人找得到的工作應該不會是好缺,應該都會等領年終吧) 還是忍氣吞聲待到年末再換工作? 麻煩交流一下吧,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87.18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harmacist/M.1411348823.A.3A6.html ※ 編輯: luobo (114.26.187.181), 09/22/2014 09:21:31
johnnyjaiu: 第一個肯定違法 http://goo.gl/mGV2w5 09/22 10:33
johnnyjaiu: 另外二個只能說公司福利,沒法律上效力 09/22 10:34
johnnyjaiu: 這篇比較新 http://goo.gl/ypBFvb 09/22 10:46
johnnyjaiu: 延伸閱讀: http://goo.gl/YeClxX 09/22 10:55
akway: 二三項沒有很正常 但第一項就很誇張 可以檢舉 09/22 10:58
luckystar777: 等過年吧 09/22 14:11
jerrylin: 這雇主可以檢舉了 而且最好別去 09/22 18:19
eric7797: 二三項沒有哪正常 契約採私法自制原則 雙方同意即生效力 09/29 19:48
eric7797: 既然雇主以徵才內容要約 你承諾簽訂契約 契約就成立了 09/29 19:49
eric7797: 勞僱契約非以要式(書面...)為限 所以口頭上的答應也算 09/29 19:51
eric7797: 如果真的很火大 老闆也不理睬 就寫存證信函嚇嚇他吧... 09/29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