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minX ()
看板poem
標題Re: [創作] 一 種 小 菜
時間Tue Dec 9 00:12:47 2008
希望是最後一次回文
※ 引述《MsJay (秘密情花)》之銘言:
: ※ 引述《MoominX ()》之銘言:
: : 容我補充一下喔~
: 建議補充可以回文
: 個人建議而已
回文我怕就是亂版咩
: : 我真的超才學疏淺!P大說的對,抄襲不看智商!
: : 但要是我知道我抄的是經典,還敢拿到此版炫耀
: : 那我真也是白吃了....
: 這是一般人的想法
: 可以從另一種角度思考
: 不過我也不想講太多
你可以說阿~
要不你這幾句不就白打了
: : 討論可以,但請把握"尊重"的原則!拜託拜託~
: 想先請問你自己尊重到誰?
: 我一路看下來你只是在不斷的自我開脫跟發火
: 你承認了什麼?
你看吧~我就知道會有你這種人,
我真的沒發火呀~我不斷的自我開脫..你不也一路追著我打?
我要承認我抄襲嗎??
我學了馬克吐溫..仔細思考了一下,
我只有印像我是想著當時的女友寫的,
晚上好到補習班跟她分享,
那時也只跟她分享過
: : 千萬別說什麼"抄襲還敢談尊重唷"...這類未審先判的話語
: : 但的確,這種事情真的無法查證!
: : 我拿不出證據說這是我原創的,(也無法請以前的女友作證XD)
: 因為明顯就不是 誰作證都沒用
: 說了好幾次了 這是行為事實
真的是行為事實,這我也懂呀
但你有沒有想過,靈魂擁抱的劇情?
當然我這事件絕對不是XD
誰作證都沒用????
但要是今天夏先生上版說"抱歉啦~
其實是我抄他的"阿你不就糗了!
(這句是百分百是開玩笑的!!!夏先生看到的話跟你道個歉<(_ _)>
待會拿這句來回嗆的人是幼稚鬼!)
可是請你以後也別對別人未審先判
: : 我偶而曾把這小品當我MSN暱稱,可惜我那兩百多名單無人跟我說
: : "ㄟ~你也讀過夏宇的詩喔@@"
: 這跟那有什麼關係
: 懇請賜教
有人跟我說的話我就會當下上網查啦~
還會等到今天來跟大家獻醜嗎@@
: : 我只剩下自己能替我辯護,我該嗎?說真的我也不知道,但我這樣做了
: : 有板友替我找台階下,很感激~
: : 可惜這種引導式舉證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
: : 總之,希望大家可以有個愉快的一周,
: : 偶而,我還是會來這版逛逛的~(今天是為了找有沒有小說版才過這一區的@@)
: : P大嘴角雖厲~但卻有才氣,另外M大我就不說了
: : (對嫌疑犯丟雞蛋??)
: 第一我承認我沒才華
: 第二我不是對你丟雞蛋
: 我是要你撇開藉口正視自己的行為
: 你用再多閃躲跟情緒的文字也無法將這個事實掩蓋
嗯...所以勒??閃躲掩蓋..只是你對我扣的帽子
P大說的我還覺得對,
但你PO的...說真的我沒有從中受惠之感
只有那種很不舒服被人逐句批鬥的感覺@@
that's all~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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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21.120
→ peruman:你不要這麼想 部份版友也許口氣急了些 但不會有惡意 12/09 00:15
→ FeAm:他並沒有想讓你受惠吧;也就這麼四句詩、不讓人逐句批鬥很難 12/09 00:17
→ poyicle:我的確是沒那個用意= =a 12/09 00:18
推 peruman:因為夏宇這首詩真的太有名了 難免大家會覺得你講的 12/09 00:22
→ MoominX:嗯..我真的不知道@@好丟臉..... 12/09 00:23
→ peruman:比較不可思議 這是很一般的反應 不是特別針對你 12/09 00:23
→ peruman:沒猜錯 你應該還很年輕 就當被大哥大姊唸 糗一下就過去了 12/09 00:24
→ peruman:我都還常常被罵的很難聽勒 XDDD 12/09 00:25
推 simoo:還有夏宇是位女詩人 12/09 00:31
→ MoominX:是女的.....?真的糗大了.........(躲) 12/09 00:35
推 simoo:已經很糗了... 12/09 00:35
→ poemlin:不認為有人會相信這是原po的原創,如果真是無心之下抄的 12/09 09:31
→ poemlin:道個歉會不會好過繼續辯解? 12/09 09:32
推 f717:我也不知道夏宇是個女詩人 12/09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