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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控的陪審團 主席:鄭順聰 陪審團:李東霖、吳昇晃、藍毛山羊(三名) 書記官:張懷恩 地點:中華民國文藝協會(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77號9樓) (台電大樓正對面。一樓是小蒙牛麻辣火鍋。) 參考網路地圖: http://maps.google.com.tw/maps?hl=zh-TW&tab=wl 時間:5/23(日) 14:00準時開庭    陪審團請於13:00抵達 將先進行一場試辯    工作人員則請於12:30抵達 準備場地佈置 審判流程: 1. 主席先說明整個活動精神與審判流程。 2. 開始審案,七首詩作,每個各約20分鐘。 3. 審案過程為: 被告詩人申述三分鐘──檢察官質詢三分鐘── 辯詩律師答辯三分鐘──再由檢察官最後質詢三分鐘── 主席可根據狀況再討論── 最後,三位陪審團成員決舉「GOOD」、「BAD」牌,決定這首詩是好詩或壞詩。 4. 主席總結,並頒發獎品。 5. 總時間約為兩小時半。 1. 被告詩人:喵球 辯詩律師:幼鯨 檢察官:鄭琮墿 〈還沒準備好要死〉 被告詩人:林蕙君 辯詩律師:葉小四 檢察官:余禮祥(解連環) 〈到達之前,離開之後──99年4月21日花蓮旅途意象〉 3. 被告詩人:廖啟余 辯詩律師:謝三進 檢察官:陳建嘉 〈粗藤〉 ◆休息十分鐘 4. 被告詩人:施宇綪 辯詩律師:余禮祥 檢察官:洪崇德 〈空白各 1/3〉 5. 原作者:非仵作 辯詩律師:鄭琮墿 檢察官:蔡文哲(天涯倦客) 〈無題〉 6. 被告詩人:蘇沛文 辯詩律師:利文祺 檢察官:郭哲佑 〈空殼—致Margarita Saad〉 7. 原作者:郭哲佑 辯詩律師:廖亮羽 檢察官:謝三進 〈來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30.19
bll135:手動置底很不好意思,由於之前發的那一篇有所錯誤 05/21 15:08
bll135:所以才以回覆的方式更正,避免屆時有想參加的詩友跑錯地方 05/21 15:09
bll135:新詩協會(中國文藝協會)是在九樓唷! 05/21 15:09
bll135:另外也補上完整的被告、檢察官、辯護律師名單 05/21 15:09
bll135:對此活動有興趣者請直接到場即可^^ 05/21 15:10
bll135:若有疑問則歡迎站內信給我,或電0972309861 洪同學 05/21 15:10
※ 編輯: bll135 來自: 118.169.130.19 (05/21 15:12)
izual:推郭哲佑 05/21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