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iah (賤民)
看板poem
標題[創作] 五律-清大二十首‧其九
時間Sun Jul 3 20:20:34 2011
其九
忽來精障女,突入校園中。警衛如殘廢,學生皆啞聾。
殉情以鋒刃,護體靠神功。律法雖無用,仁心眾不同。
◎啞聾:嚇到說不出話的樣子。[新聞]王丹於2010/11/11中午在清大教授「中華人民共和
史」課程時,一名女子突然衝入教室,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刺向王丹。當場十多名
上課學生都大吃一驚、嚇傻了眼。
◎神功:[新聞]王丹說:「我好像來不及害怕,只能馬上抓住她、把她手上的刀子奪下來
,像是立即性的本能反應。」
◎仁心:[新聞]王丹鑒於對方患有精神疾病,考慮不提出傷害告訴。女子最後送往醫院精
神科強制就醫,再由母親領回台北。
這首詩的大意是說,法律是無法制裁這類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所以為什麼有些人在殺人之
後就開始裝瘋賣傻,說自己有精神病之類的,目的當然也是為了鑽法律漏洞,規避一些法
律責任。詩中最後要講的就是王丹先生非凡的氣度,其仁德之心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擬的。
其次要注意到這首詩的第五句,刻意作成「仄平仄平仄」的拗句,使讀者在讀到這一句時
,會感覺到有氣勢突然增強的效果,當然我知道一定會有很多人說感受不到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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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84.108
→ doyatsai:可惜自我感覺良好不能浸水桶!唉~~~~ 07/03 22:38
→ aurior:你說神功我還想到法輪功 07/04 00:08
→ aurior:而且又誰殉了什麼情呢?常有為文出格,為格造文有意思嗎? 07/04 00:14
→ aurior:除去格式與附註的外衣,有幾分真實的內容? 07/04 00:16
噓 aurior:你所推廣的並不是格律,而是出事就托辭格律的心態。 07/04 00:19
→ pariah:樓上的想法太極端也太主觀,你就把它當作是造句練習就好, 07/07 22:54
→ pariah:格律的技巧就是這樣一點一滴累積起來的 07/07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