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fedoctor (寂寞學會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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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公告] 版規七修正草案投票開始
時間Tue Apr 22 04:03:48 2014
邇來g版主因申訴案纏身,
故容由我上火線來說明,
其一,您所稱修改意見的部份,
當初g版主公告時早就明言:
對於新條款有何建議或疑問可於推文中表達意見,
您亦自承"未照先前公告使用推文",
所以跟您是否板友身份無關,不必擴大解讀!
近來部份板友抗議版主之理由多稱板主常自行過度解讀版規,
反而逾越版規所賦予板主之權力,
而此次修正草案若已明言
於推文中表達意見,
卻又要板主自由心證擴大採納其他管道之意見,
那究竟大家是希望板主裁量權多點,或是按圖索驥、依法行政呢?
其二,投票選項的部份,
如同法案送審,本來就是通過或不通過兩種選項,
應無不通過就直接改採另一版法案之理,
此版修正草案不過,版主群自會研究原因,
針對未盡之處再作修改,絕不會消極不作為、非一即二。
其三,對於版規迭有爭議部份,
以及現行投票選項的未竟之處,其實我有一個想法,
板主群修訂的版規或許未能滿足所有版眾,
但若一部份版友對某條文提出修改意見,
可能又會有另一部份版友持相反意見,
如此逐條審查、逐條表決,
那版規修定完成上架之期恐遙遙無期,
故若此次投票未過,那對版規有諸多想法的版友們,
何不各自也來創作個xx版的修正板規?
服貿協議有國民黨版、民進黨版、學生版、民間版,
那版規又何不能有b版友版、s版友版、xx版友版,
最後透過投票決定誰的版本最令版眾心服。
不過問題在於有心投案的人恐怕為數不多,
最後淪為兩三人言耳,
總之,您的意見我聽到了,
版主群對版規的修訂也有一定誠意的,
但既然程序已經定下了,先讓程序走完吧。
朝令夕改,只會讓版務更加紊亂。
後續若仍有爭議,版主群定將持續處理,
再思更好的精進方案~~銘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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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1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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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fedoctor (36.228.118.236), 04/22/2014 04:05:41
推 bll135:我還是願意相信你是有誠意解決問題試著讓板規變得更好的。 04/22 04:19
→ bll135:我就提一個小疑問就好了,為什麼要限制討論板規只能用推文 04/22 04:20
→ bll135:的方式呢? g6m3kimo 倒是很會拿洗板會妨礙看板可讀性這點 04/22 04:20
→ bll135:來說嘴,但是推文如果數量大了不但妨礙空討論空間,也妨礙 04/22 04:21
→ bll135:閱讀,這點應該你知我知,獨眼龍都知道。 04/22 04:21
→ bll135:g6m3kimo 一直喜歡拿看板可讀性做文章,我倒認為每每在討論 04/22 04:22
→ bll135:尚未結束,或尚未產生一定結論之前板主就先行鎖文更妨礙看 04/22 04:22
→ bll135:板可進步空間吧。 04/22 04:23
→ bll135:另外那個板務問題請推文討論,藏在不要暴露他人個資公告下 04/22 04:24
→ bll135:到底有多少人會先行注意到......標題也是g6m3kimo後來修改 04/22 04:25
→ bll135:的不是嗎?就權謀觀點,這預防針打得是很漂亮沒錯。但如果 04/22 04:25
→ bll135:這是個重要訊息,是不是應該讓他被知道的方式更明確些..... 04/22 04:26
→ bll135:這樣就不會有我和 searenata 被刪文的事了(噢不對,我是無 04/22 04:26
→ bll135:關詩主旨請洽組務板呢......看來我不能算在內) 04/22 04:26
→ bll135:==上面打那麼多是示範給板友看意見都推文會變成什麼樣子== 04/22 04:27
→ bll135:其實我本該回文而非推文的,不過為了看板的可讀性...... 04/22 04:28
→ bll135:就只好先犧牲自己意見的可讀性了 04/22 04:28
推 sunrise1202:推b大用心良苦的示範 04/22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