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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禁止大量髒話、針對性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引戰、無關詩主旨、一行文等鬧板文章 。 視情節予以警告、水桶,鑒於新詩體裁之形式自由,板主於[創作]選項得以從寬認定, 板友也需為自己發表的創作負責,不應過度挑戰板友。 基本上這個條文,我認為是某par條款,退個五步來說,可以叫它「公敵條款」,換 言之它是相當民粹的,只要這個板上有一撮板友(對瀏覽人數經常個位數的詩板來說, 「一撮」並不是個多有貶意的單位)對某人po文等言行感到不悅,這個條文就有可能 生效,甚至對某人予以封殺。(當然某p之前所為的確帶有對「詩」的嘲諷甚至惡意) 它的目的就只是為了維護皇城內的和諧,在這個板甘為「公敵」者也寥寥可數── 事實上除了明顯鬧板情事外,公敵通常還需要時間養成(而且冷處理的狀況可能還比 較多),前板主洪爺也是經過很長時間才動用這條讓某p進水桶,這是因為洪爺基於 對創作的尊重,此外也對任何討論仍有期待。(印象中當時正在當兵的我是想說些什 麼但後來放棄了) 不說前例了,很奇怪的是這條並沒有明文表示板主可以即時刪除文章,再退個五步來 說,它在「創作」的部份,並不表示板主可以依自己個人的判斷立刻動刀。不過,現 在執行的狀況卻像是「板友也需為自己發表的創作負責,不應過度挑戰板主」,板主 已在所謂挑戰板友的創作造成動盪皇城和氣的爭議之前,便把他個人認為有可能造成 「危險」,或者他個人認為這不屬於詩創作的文章刪除,並不經過任何溝通。(不說 刪除,在這個瀏覽人數經常個位數的板上卻一堆鎖文章就夠詭異了) 現任神父板主在自己對詩已養成的見解判斷外,似乎已不期待也不開放與自己個人之 觀念有所衝突的討論,以致濫用這條板規,我認為這樣的作為不能稱之為板主,而是 「板皇」,結果板主判決導致引戰,他自己現在倒很像這條板規原來設計以處置的「 公敵」。 對於不使用詩板無所謂的我而言,這套板規改不改或板主如何好像也無所謂,不過這 種狀況是好是壞請各位還喜歡這個板的諸位使用者自己思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122.196 ※ 編輯: searenata 來自: 1.160.122.196 (02/12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