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oldenlen:說是要有直接當事人才能告... 218.165.37.175 08/27
※ 引述《wdwd (華客運動?)》之銘言:
: ※ 引述《bce (歸雲)》之銘言:
: : 當然不是.
: : 不過那個抱玻璃娃娃摔倒的同學,
: : 他的好心,助人是"冠上"的嗎?
: : 閣下會不會心機太深?
: : 不過心機或許的確該深一點,
: : 助人前最好考慮一下後果,
: : 送被撞倒的人去醫院,考慮一下會不會被誣賴是你撞的.
: : 替將死的人做CPR,考慮會不會被告說你不是醫師卻執行醫療業務.
: : 抱行動不便者去活動,考慮你有沒有幾百萬賠啊!
: : 的確,最好先考慮好後果.
: 今天聽到幫顏家開記者會的陳明義講
: 顏家認為死因可疑,懷疑是否是同學們嬉戲間導致這樣的後果
: 因為死者從來不給別人抱(平常抱他的同學當天請假)
: 且死者不用上體育課(當時似乎是要去上體育課的途中)
: 所以他們希望找到真相,才會告陳家。
: 給大家參考。
對於這件事
目前有兩種說法
一種就是陳明義在大話新聞講的
也就是上述那一段
另一種是來自網路的"相關人士"
說陳同學已經抱了死者一兩年了
平常大家感情都很好
那次只是個意外事件
事發之後
嚴爸原本沒有要告陳同學
後來不知道為什麼(說是受到別人煽動)
總覺得這兩種說法實在是差太多了
根本就假不了
找當年的幾個同學跟老師調查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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