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這種判決
時間Sat Aug 27 10:00:08 2005
全文見網址:
http://www.ettoday.com/2005/08/26/138-1836455.htm#
(這段文字不是東森的新聞稿 只是它轉載的聲明稿)
顏家說法:
民國(下同)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十三時三十分許,適值被害人顏旭男班上上體育課,然因
被害人之患有前述病症,日常行動又必需以輪椅代步,因此未曾上過體育課,遇班上上體
育課時即多自行在教室自習。然該日因同為被害人班上平日專責照顧並協助其在校上、下
課、如廁、飲水、至福利社購買餐飲等相關事務之孫姓同學因故請假,又突值體育課須在
地下室體育館上課,而該校復無電梯等無障礙設施可使被害人安全無虞下到地下室體育課
上課之情形,被告陳易靖竟以嬉鬧或硬推之手段,不顧被害人之反對,即控制被害人之輪
椅欲攜同下樓,惟因其平日並無照顧被害人日常生活之經驗,復疏未注意考量自己之能力
及被害人之接受與否,竟於適下樓之時,失手導致被害人自高處跌落樓梯數階,並於倒地
時造成頭部嚴重撞擊牆面,以致受有頭部外傷併多處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及硬腦膜外出
血,及左側骨骨折等重傷害,並當場昏迷不醒,核屬無自救力之人。
p.s.
校長作證該同學不是平時照顧他的那位
p.s.
所有的媒體都這樣報的時候 會相信是人之常情
美國媒體也有過這種紀錄
--
只是一個介紹歌手中島美雪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honkwu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83.224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9.91.83.224 (08/27 10:02)
推 OldChang:不知道顏家這樣的指控有沒有證據... 218.162.84.109 08/27
→ OldChang:媒體上法院的判決不是說幫助的同學沒有量力而為 218.162.84.109 08/27
→ OldChang:所以給這個判決嗎?如果事情是如顏家所陳述的 218.162.84.109 08/27
→ OldChang:判決的結果應該不是如此吧? 218.162.84.109 08/27
推 honkwun:這也只是一方說法啦.... 219.91.83.224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