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eyMonkey ()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這種判決
時間Fri Aug 26 22:21:55 2005
※ 引述《river32 (river)》之銘言:
: 陳同學因幫玻璃娃娃而被判賠及管束
: 這其中有公平與正義嗎
: 法律的意義是什麼
: 法官的意義是什麼
: 法院的意義是什麼
: 法律不該只是條文吧
: 一個法治的社會應該
: 不是只有法律監督每個人
: 應該再加上社會每個人也都能監督法律
: 不管是
: 法律的制定
: 還是法律的執行及結果
: 都應包括在內
: 這不就是民主的意義
: 每個人都能以其角度及觀點進行監督
: 而不是限縮只能以法律的觀點進行監督
: 如此法律才能完備
: 法律才能成為眾人的法律而不是獨裁者的工具
: 為社會上樂於助人的人加油
: 也為不盲目相信司法的人加油
: 台灣司法要進步靠的是監督絕不是相信
我問一個問題,
一切行為冠上好心, 助人之名,
是否就可以不考慮行為的各種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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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4.192
※ 編輯: MoneyMonkey 來自: 61.224.54.192 (08/26 22:24)
推 eslite12:給你推一下 59.117.6.46 08/26
推 CDRW:就個案來看,陳同學滑倒,這是意外,除非他三不五時就 203.187.69.16 08/27
→ CDRW:摔一下,否則誰會去考慮到自己等會摔一跤的可能性 203.187.69.16 08/27
→ CDRW:你說的不適合用在此一案例 203.187.69.16 08/27
→ MrSuLST:如果天天滑倒還去背人就是故意了?!!這件案子是討 140.114.63.11 08/27
→ MrSuLST:論有無過失 140.114.63.11 08/27
推 bena7:個人小小想法是有過失但是是責任上的問題 218.163.231.31 08/27
→ bena7:譬如說設施方面老師對於每個學生的狀況但是.. 218.163.231.31 08/27
→ bena7:但是延誤就醫也許是最大的禍首.... 218.163.231.31 08/27
推 S23:支持 220.136.32.44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