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Soong (Peyton Manning!!)》之銘言:
: ※ 引述《RealJustice》之銘言:
: 我回了
: 可惜板主用莫須有的罪名浸我水桶
: 我不能轉錄
: 再說轉錄過來討論好像不合政治板I大的胃口
J大,不是我說你,你在扁版轉錄那篇文章真的跟你開頭有什麼關係?
你又提到2004年六月確定無罪定讞,確在二月就去拜訪,
當然啦,政治人物就是這樣善便可是就法而言只有定讞才可以真正了結,
未定讞前扁去找吳除了犯政治人物善變的毛病外,去找一個無罪推定的人有錯?
那你所崇拜的宋先生我們可以說他興票岸有罪嗎?找他合作的國民黨及他的子弟兵
親民黨也全是有問題囉,明顯的雙重標準!!!!
你現在又在這說被扁版的版主以莫須有的罪名水桶,
只能說讓你消失於扁版會好一點,因為不需要造謠文加上沒頭沒腦的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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