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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ainbo (閒閒)》之銘言: : ※ 引述《klarc (藤原豆腐舖)》之銘言: : : 我贊成台灣的行政區應該合併 台灣那麼小 縣市首長卻這麼多? : : 很多都可以合併啊 不只是省轄市 : : 台灣大概只要分成3個"區域"就行了 北南東 : : 話說回來 現在這麼多的行政區 是誰用的呢 哈哈...~ : 之前選總統,連先生有提出所謂的區域性政府 : 就是把台灣分成類似四個區域政府的樣子,北中南東 : 我覺得,這個是可行的 : 只是,如果實行之後,會多一個沒意義的層級出來 : 縣市政府的雞肋還是在~ : 乾脆修憲,改一改算了 : 我覺得,分成...(隨便分的,別見外) : 大台北:台北縣市、基隆、宜蘭 : 大桃竹:新竹縣市、桃園、苗栗 : 大台中:台中縣市、彰化、南投西 : 大台南:台南縣市、嘉義、雲林 : 大高雄:高雄縣市、屏東、澎湖 : 原民區:花蓮、台東、南投東 : (馬祖金門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 : 以上分成六大區域,位階一樣 : 全部都是中央直轄管理 : 那個在台中的省單位,完全廢掉 : 立委乾脆這六大區域在各設七名立委 : 七六四十二人,不分區立委在商量看要幾個人 : 這樣應該可以解省很多錢= = 謝謝您以及以上諸位朋友的回應 想請問 你的意思是這些大區域行政體 也沒有地方自治權嗎? 還有您的意思應該是要廢縣 讓您說的大行政區直接管鄉鎮的意思嗎? 那鄉鎮自治是否也該廢除由中央統一派管呢? ※ 編輯: airwolfII 來自: 220.137.66.48 (01/30 05:48)
leader2001:這個問題在台大電機站的Taiwanese版 很早 203.70.46.10 01/31
leader2001:就有高手討論過 可去精華區找找看 203.70.46.10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