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wolfII (看)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 台灣的"小省轄市"該與縣合併嗎?
時間Sun Jan 30 05:48:22 2005
※ 引述《xainbo (閒閒)》之銘言:
: ※ 引述《klarc (藤原豆腐舖)》之銘言:
: : 我贊成台灣的行政區應該合併 台灣那麼小 縣市首長卻這麼多?
: : 很多都可以合併啊 不只是省轄市
: : 台灣大概只要分成3個"區域"就行了 北南東
: : 話說回來 現在這麼多的行政區 是誰用的呢 哈哈...~
: 之前選總統,連先生有提出所謂的區域性政府
: 就是把台灣分成類似四個區域政府的樣子,北中南東
: 我覺得,這個是可行的
: 只是,如果實行之後,會多一個沒意義的層級出來
: 縣市政府的雞肋還是在~
: 乾脆修憲,改一改算了
: 我覺得,分成...(隨便分的,別見外)
: 大台北:台北縣市、基隆、宜蘭
: 大桃竹:新竹縣市、桃園、苗栗
: 大台中:台中縣市、彰化、南投西
: 大台南:台南縣市、嘉義、雲林
: 大高雄:高雄縣市、屏東、澎湖
: 原民區:花蓮、台東、南投東
: (馬祖金門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
: 以上分成六大區域,位階一樣
: 全部都是中央直轄管理
: 那個在台中的省單位,完全廢掉
: 立委乾脆這六大區域在各設七名立委
: 七六四十二人,不分區立委在商量看要幾個人
: 這樣應該可以解省很多錢= =
謝謝您以及以上諸位朋友的回應
想請問
你的意思是這些大區域行政體
也沒有地方自治權嗎?
還有您的意思應該是要廢縣
讓您說的大行政區直接管鄉鎮的意思嗎?
那鄉鎮自治是否也該廢除由中央統一派管呢?
※ 編輯: airwolfII 來自: 220.137.66.48 (01/30 05:48)
推 leader2001:這個問題在台大電機站的Taiwanese版 很早 203.70.46.10 01/31
→ leader2001:就有高手討論過 可去精華區找找看 203.70.46.10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