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yz (Oyz)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 台灣的"小省轄市"該與縣合併嗎?
時間Sun Jan 30 23:26:57 2005
台灣的地方自治實在做的很差
根本就是選一些人出來魚肉鄉民
我常聽那些去審預算的人說
市議會是如何在A錢的
一個五十萬可以做好的CASE
常常會包到好幾百萬
然後包商還說沒錢賺(想當然是回扣太多)
所以地方喊窮也不是沒道理的
我覺得乾脆讓立委兼任地方議員算了
反正現在立委也要做很多選民服務啊
立委和市議員的腳色也分的不是那麼清楚
至於地方預算
就讓立委來審吧
最好把台灣分成南北東三大區域就好
台灣就這麼丁點大
分這麼多縣市實在很無聊
同時應該把立委的薪水加三倍
希望給立委多一點的薪水,好讓他們多請一些助理
做更有效的問政
※ 引述《xainbo (閒閒)》之銘言:
: ※ 引述《airwolfII (看)》之銘言:
: : 謝謝您以及以上諸位朋友的回應
: : 想請問
: : 你的意思是這些大區域行政體
: : 也沒有地方自治權嗎?
: : 還有您的意思應該是要廢縣
: : 讓您說的大行政區直接管鄉鎮的意思嗎?
: : 那鄉鎮自治是否也該廢除由中央統一派管呢?
: 我不是專業學這個和研究這個,如果有失言煩請見諒
: 我覺得一個大區域,設一個首長
: 位階類似直轄市長吧~
: 之後下轄各鄉鎮市區,一個大區域,大概會變成40~50個鄉鎮市區
: 鄉鎮市區自己選首長、議會,並各選一個民代去區域議會吵架丟便當水杯
: 鄉鎮市區依舊保留自治權,至於自治權理論上會更高,不會更低
: 例如捷運的規劃、公車路線、學區等等,都交給區域政府
: 各縣市就掌管各自較為小的政事
: 其實,您最大的疑問,應該是區域政府和各鄉鎮市區是否有自治權吧?
: 其實這個套用國父所說的「權能區分」,應該就有解決的之道
: 至於權和能如何分配給區域政府和鄉鎮市區政府,就看立法委員怎麼想嚕~
: 回應推文:
: 大台北唸起來比較順咩~難道要唸大北基= =?很奇怪欸@@
: 雖然我覺得大桃竹也很怪.....|||抱歉,這名字沒認真想
: 也別跟我認真了OTZ
: 宜蘭要去原民區或是北區,我覺得北區比較好欸
: 北宜開通之後,應該蠻多台北人去置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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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immyduh:顯然不懂國會助理的錢是從哪來的 XD 59.104.231.168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