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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我不太了解為什麼意外的發生會要讓行政首長下台 他們在事件中的腳色應該微乎其微吧 真正出錯的應該是那些基層第一線接觸問題的工作人員 也許說行政首長有監督指導下屬之責 但是在事情發生的時候 他們也都是什麼都不知道的 我覺得真的要嚴厲處罰的話 那也是在事情發生後 行政單位對事情處理失當 才去追究行政首長的責任 另外 這篇文章給我的感覺 他對馬市府團隊的批評太過苛刻 也許可以說是泛藍團體的批評 試問當時八掌溪事件的時候 這家報社是否也提出同樣嚴厲的批評嗎 八掌溪原本是意外事件 造成他們困在溪流中監視一場意外 但是當他們應該被救可以被救卻沒有被救的時候 意外就變成了過失 而且是非常嚴重的過失 這已經不是基層公務人員的問題了 新聞都SNG連線了好久 行政首長已經有充分的時間可以下令馬上處理 卻仍然任由他們被沖走 相較於這一個多禮拜台北市這幾件"意外"事件(仁愛醫院人球事件可能不算意外) 當時的行政首長付出多少責任呢 這次的人球事件要追究的責任是在哪裡出的錯 當然不能說行政首長沒責任 但是他當時對事情了解的程度恐怕也是零 事情釐清之後誰該懲處誰該下台應該自有公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31.127
FW190:八掌溪事件有個該負責的人沒負責 61.228.91.112 01/12
FW190:前嘉義縣李縣長 61.228.91.112 01/12
tochen:類比不倫不類,失敗! 140.112.101.167 01/12
kafka:八掌溪事件 政府被罵到爆吧 61.231.51.7 01/12
tkucuh:看了這篇 才知道為什麼馬英九會當許 220.130.168.142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