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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angrh (維持理性和平)》之銘言: : ※ 引述《lovetoday (海賊)》之銘言: : : 中時電子報的新聞 "監院:健保有降費空間" : : "在面臨破產危機下,健保費率可能再調漲。但監察院本周通過健保相關報告,直 : : 指衛生署、健保局推動分級醫療及轉診制度不力,核定藥價的資訊不足,各項計 : : 畫沒有配套措施,更未有效遏止醫療浪費。監察院表示,只要解決藥價黑洞與各 : 這個我在其他版說過很多次.. : 我在論述一次.. : 藥價黑洞根本不是黑洞..那是制定政策上本來就留有的空間.. : 假設說一顆藥的原廠藥(第一個開發出來的廠商)的賣價是100元.. : 那麼健保局的給付是給原廠藥100元.. : 給國內學名藥(同樣化學成份但是過了專利權時限而做的)約7成至8成.. : 也就是約70~80元左右.. : 但實際上學名藥成本不到3成.. : 中間的價差是健保局希望鼓勵國內藥廠研發新藥.. : 但是這樣的善意卻變成醫院可以賺取價差的地方.. 剛找到這篇研究報告 我就不能同意你的說法 www.irpma.org.tw/chinese/doc (irpma 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 頁內選擇 2003.9.18 NERA Chinese-Finished.doc 或 2004.12.23 藥黑洞.doc 二篇是相同內容 但第一篇缺圖形 本文係NERA為PhRMA針對改革台灣藥品給付制度與醫院財務之研究計劃,所完成之研 究報告。報告中改革方案之主要目的在於處理台灣醫療體系中的藥價差(亦稱「黑洞 」)問題。NERA之研究結果可與黃文鴻教授之研究互為呼應;在此議題上,黃教授亦 為PhRMA之詢顧問。 (NERA National Economic Research Associates, 網址www.nera.com NERA Economic Consulting is an international firm of economists who understand markets work.We provide economic analysis and advice to corporations,goverments,law firms,regulatory agencies,trade associ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agencies.) (PhRMA 美國藥品研究暨製造業協會) "藥價差問題根本係自於健保局明顯<違反>台灣健保法第四十九條,因其所給付醫療 院所藥品及檢驗之費用程度,使醫療院所藉此給付可<獲取利潤>。由於此情況已<行 之有年>,醫療院所依賴處方藥品及檢驗所獲取之利潤,<貼補>其他醫療活動之情況 日益增加。因未能執行健保法第四十九條所導致之<不當用藥>或<過度用藥>,已偏 離國際間之優良醫療規範。此一狀況亦因醫藥分業未能落實而更形惡化,醫院醫生被 <鼓勵>依據藥品<利潤>(給付價格與實際交易價格之價差)來開立處方,即偏好高給付 價且能提供大幅折扣的藥品。 這些偏差影響了醫師所處方的藥品組合。高利潤的藥品取代具臨床適切性的藥品, 成為醫師用藥的<誘因>。部份觀察者指出此因學名藥享有相對過高的給付價(此政策 是為了鼓勵本地製藥工業,即使這些本地業<僅投資極少數於新藥品研發>),但卻使 本地業者具較大<提供折扣>的空間,而使醫師在處方組合上傾向選用本地學名藥。的 確,由學名藥在台灣的處方數高達80%~90%之程度,顯示台灣現行制度的扭曲使藥費 支出偏向使用學名藥。 這些扭曲,不僅潛在會對病患造成傷害,同時也造成<一種不利於研發創新>的環境, 即便是再如何增加新藥研發成本亦然。此一結果,將導致全球研發性的製藥產業對台 灣市場的吸引力降低。他們認為台灣的處方習慣已有所偏,傾向偏好高給付價和低實 際購入價格(即高折扣)的本土學名藥,而非具有創新性的藥品。" 文中有一圖表 以健保給付額來看(餘額文上沒寫 祇能看圖表位置推測) 醫院藥費成長 從1991年 1xx億 到了2000年 接近600億 基層醫療成長 從1991年 低於100億 到了2000年 高於100億 藥局藥費成長 從1991年5x億左右 到了2000年 大概9x億 "分析台灣藥品支出的趨勢,可發現這種財務誘因(即藥價差)的整體影響極為驚人。 ...在醫院部門,不適當開藥的誘因極大,道致藥費支出不成比例地劇增..... ...在財務誘因較低的部門,如:基層醫療,藥費支出的成長相對較低,與全球採行 優良規範的國家平均水準較呈一致。" 另一圖表分析醫院市場的藥費成長(餘額也是從圖表大致推測出來) 門診藥費支出 從1996年 接近500億 到2000年 成長至670億左右 住院藥費支出 從1996年 110億左右 到2000年 成長至160億左右 "造成成長差異的原因在於:醫院鼓勵大量用藥,以從處方藥中取得利益。但在與原 開發藥廠公司的訪談中,發現藥廠營收並未隨之增加,顯示有一偏好學名藥的處方轉 和和/或藥價差較大成長的現象。" "訪談中發現,台灣的學名藥給付價約為原廠藥的80~100%,故學名藥能夠提供較高的 折扣使醫院獲利。此結果形成台灣藥費支出的分配扭曲,相較於其他國家,在台灣原 廠藥僅佔總藥支出約10%未及20%的比例。 給付價及採購價間的價差成為醫院的重要收入來源,平均約佔醫院總收入的10~70%" 最後我將文中有關於藥價差造成的問題 點出 1、不當處方 2、扭曲決策:採用利潤高的藥品 而非臨床適用的藥品治療病人 3、財務流向的不平衡:以藥品收入補貼住院醫療費用 4、以藥物治療取代外科手術:因為外科手術常造成醫院虧損(健保給付低於成本) 5、對開發性製藥工業而言,藥價差是用以支持本土學名藥工業的手段並降低了創新 的投資報酬率。消除藥價差即可除這些偏差,建立一個鼓勵研發的投資環境,然 而此亦進而加速本土生物科技工業的發展。 當健保局違反法律 造成"藥價差"的存在 並由於有利可圖 造成台灣醫療行為的扭曲 且進一步威脅整個健保體系的存在時 以"健保局希望鼓勵國內藥廠研發新藥"的理由 作為支持藥價差的存在 我實在無法認同 (強烈建議對健保有興趣的板友 去看看那篇文章 相信對健保爭議有相當釐清作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17.7 ※ 編輯: lovetoday 來自: 218.165.117.7 (01/09 17:07)
bluecrest:我覺得這個討論串可以m起來了... 218.167.153.180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