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olitic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GunHam (槍.火腿)》之銘言: : 看過一則報導(國內),有個法官,在他剛當法官時, : 對偷竊犯的判刑一直是很輕微, : 有一次,他外出時,東西被小偷偷走了,什麼皮夾、證件都在裡面,造成他很大的麻煩, : 從那次開始,他對偷竊行為深惡痛覺,只要他審理到偷竊的案子,他一定是從重量刑! : 為什麼會想到這則故事,只是想跟那些贊成廢除死刑的人說, : 哪天換成你是受害者,希望你還能記得,你現在說過的那麼多真理智慧...... 這種說法是很無謂的 首先我自己曾經是受害者(強盜) 試過一家子都被綁起來威脅全家殺害如果不交出有價物品 也有親人被綁架 咫]有人問我恨不恨 我這個問題從來沒有想過 我想的是怎麼樣能夠讓這些人伏法 不是用怎樣的惡刑去加害這些人所以我覺得爽 這大概也是我碩士論文以暴力犯罪者為研究對象的原因 就目前我看的資料 死刑並不能減少暴力行為 甚至有資料顯示死刑增加暴力行為(以暴治暴) 難道這樣還一定要有死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45.218.125
cobrasgo:你的ip真屌… 140.114.71.52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