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brasgo:你的ip真屌… 140.114.71.52 01/11
※ 引述《GunHam (槍.火腿)》之銘言:
: 看過一則報導(國內),有個法官,在他剛當法官時,
: 對偷竊犯的判刑一直是很輕微,
: 有一次,他外出時,東西被小偷偷走了,什麼皮夾、證件都在裡面,造成他很大的麻煩,
: 從那次開始,他對偷竊行為深惡痛覺,只要他審理到偷竊的案子,他一定是從重量刑!
: 為什麼會想到這則故事,只是想跟那些贊成廢除死刑的人說,
: 哪天換成你是受害者,希望你還能記得,你現在說過的那麼多真理智慧......
這種說法是很無謂的
首先我自己曾經是受害者(強盜)
試過一家子都被綁起來威脅全家殺害如果不交出有價物品
也有親人被綁架
咫]有人問我恨不恨
我這個問題從來沒有想過
我想的是怎麼樣能夠讓這些人伏法
不是用怎樣的惡刑去加害這些人所以我覺得爽
這大概也是我碩士論文以暴力犯罪者為研究對象的原因
就目前我看的資料 死刑並不能減少暴力行為
甚至有資料顯示死刑增加暴力行為(以暴治暴)
難道這樣還一定要有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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